法律分析:傷殘等級鑒定申請書包括:1、申請人信息2、請求事項,請求對傷殘部位殘疾等級進行鑒定3、事實與理由。個人傷殘鑒定申請流程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復印件或工傷鑒定委托書一份;2、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一份,需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并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4、職工工傷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控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7、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8、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和聯
系方式等;
2.申請人所處工作單位的具體信息;
3.申請的請求事項;
4.事實和理由。例如與某年某月某日因為因工負傷,并且經治療終結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5.單位的意見;
6.申請人進行簽名,單位的名稱和蓋章,落款要寫明申請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應當客觀、公正。勞
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參加鑒定的專家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法律分析:首先要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國籍、身份證號碼、現住址等。然后寫下申請事項,如:申請人與某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貴院委托有關鑒定機構鑒定申請人是否構成殘疾及傷殘等級。最后,應注明申請的具體日期。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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