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屬于企業的金融資產,但不應計入“貨幣資金類”和“其他應內收款”。貨幣容資金是企業存量資產中停留于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而銀行理財產品不屬于貨幣形態,不能隨時用于支付,收回有限制,而且收益有風險,所以企業不能把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列作“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或者“其他應收款”,無論期限的長短。
銀行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金融資產劃分為下列四類: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①銀行理財產品按期限分為超短期、短期和長期理財產品。超短期理財產品只有3天、7天等,不超過一個月,一般風險較低,收益率較低。短期理財產品,一般為1 ~ 3個月,一般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為長期理財產品。②按照保本和收益的風險分為保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③理財產品按照投資的領域分為貨幣基金和債券型、信托型、資本市場型、掛鉤型及QDII型產品。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準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1、從公司帳戶劃出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購買理財產品
借:短期投資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3、處置理財產品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短期投資
投資收益
4、收回投資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貸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擴展資料:
投資理財,投資理財是指投資者通過合理安排資金,運用諸如儲蓄、銀行理財產品、債券、基金、股票、期貨、商品現貨、外匯、房地產、保險、黃金、P2P、文化及藝術品等投資理財工具對個人、家庭和企事業單位資產進行管理和分配,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從而加速資產的增長。
理財產品除了種類繁多,理財產品的合約設計復雜如天書,晦澀難懂的產品描述也讓投資者“眼暈”,很多人基于對金融機構的信任和對高收益率的追求而簽下合約,最終在投資受損時才如夢初醒。而“被銀行客戶經理誤導”、“只報收益不說風險”、“將理財產品說成存款”等行為,更成為理財糾紛投訴的焦點。
另類理財產品多為不保本浮動收益產品,噱頭大于實質,與其掛鉤的產品價格走勢比較獨特,波動非常大,比如藝術品、酒類、普洱茶投資市場都出現過暴漲暴跌,因此風險也會大很多,風險承受能力不高的普通投資者最好不要輕易染指。
參考資料:投資理財百度百科
購買理財產品時公司賬務處理:
買入時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到期贖回收,根據收益情況做賬務處理:
(1)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
(2)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準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擴展資料:
企業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按現行準則規定,根據持有目的或意圖、是否有活躍市場報價、金融工具現金流量特征等,實踐中主要分為兩類: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
《金融工具確認計量準則》應用指南: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或近期內回購而承擔的金融負債。比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二)持有至到期資產投資
《金融工具確認計量準則》第十一條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參考資料:小企業會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理財產品賬務處理--東奧會計在線
一、可如下寫
購進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到期贖回收,根據收益情況做賬務處理:
正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負收益:
借:銀行存款
借: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 金融資產
二、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準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擴展資料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準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交易性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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