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宅調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
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指房屋登記后,能夠有效保護房屋所有權人對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屬于唯一完整的產權。房地產權屬登記后,可以作為進行權屬變更、轉讓或者抵押等物權變動時的法律依據。
確權和不動產登記的區別1。農村土地確權是確認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每塊地的土地權屬都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實、登記、發放土地證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最終確認和確定。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是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利主體,也就是說只有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權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
土地管理部門作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承擔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
我們農村宅基地是集體分給個人的,原則上不能抵押,不能轉讓。雖然實際上集體經常會轉讓給個人,但我認為個人買的一般應該是房子,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權。土地要租賃,類似于城市里的土地出讓。期滿后,集體可以收回。
農村土地所有權可以劃分為個人宅基地,可以無限使用,但這并不意味著個人可以買賣,至少在法律層面是這樣的。我國農村土地流轉還存在很多問題。希望國家能出臺更完善的法律法規來保護農村居民的利益。
2.不動產登記一般是指房屋的所有權登記,一般是不動產。
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建立的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權利及其變動情況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它是作為產權的一種公示手段。
房管局負責房地產登記。一般注冊期為70年。也就是說,70年后到期,就得搬出去,或者向政府繳納轉讓費。登記的目的是證明這個房子是你的。
承包土地確權政策新規
承包地土地確權新規如下:
1、土地監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確權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監管力度一定會繼續加大,特別是涉及亂占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會成為嚴查整治的重點領域。
2、可以確權的4類土地
分別是宅基地、農用土地、建設用地、農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戶為單位,原則是“一戶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記確權。農用土地在確權是在二輪承包的基礎上以戶為單位登記。荒地指的是尚未開發利用的荒地,應該確權到村集體名下。
3、不能確權的3類土地
分別是產權不明或存在糾紛的土地、農民私自開墾的土地、農村退耕還林的土地,這是因為土地產權不明,存在糾紛要解決后再進行確權,對于農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歸集體所有,不能確權到個人。農民耕地要按照國家退耕還林,之后歸林業部門管理,因此不能參與農村土地的確權。
4、不能確權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若不能確權的宅基地,正常情況下,將由村集體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違法建筑,如臨時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
(2)。私自開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3)。宅基地和房屋權屬存在爭議的;
(4)。城鎮居民購買的宅基地、農房以及小產權房;
(5)。存在“一戶多宅”情況的,原則上鼓勵有償退出,也可協商在本集體內部轉讓;
(6)。家庭有多處宅基地,可分戶但未分戶的,先分戶再確權,超標部分不予確權。
5、整戶遷入區市不再確權
對于整戶已遷入設區市的,不再確權登記,對于家庭部分或整體成員遷入非設區市的,可根據戶主意愿進行確權登記。此外,對于長期閑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經確認后由集體回收。
6、城鎮子女繼承房屋可辦理確權
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由城鎮戶籍子女繼承,且辦理不動產登記。跟農村子女一樣,城市子女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即可,同時會在登記簿和產證上注明合法繼承人相關字樣。
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經過房地產申報、權屬調查、地籍勘丈、審核批準、登記注冊、發放證書等登記規定程序,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
農村土地確權新政策
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
農村土地確權有哪些新政策
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要重點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有效機制;對經營性資產,重點是明晰產權歸屬,將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至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一直備受矚目。文件再次強調三個前提: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分類實施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1、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
落實集體所有權,就是落實“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的法律規定,明確界定農民的集體成員權,明晰集體土地產權歸屬,實現集體產權主體清晰。穩定農戶承包權,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將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落實到本集體組織的每個農戶。放活土地經營權,就是允許承包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依法自愿配置給有經營意愿和經營能力的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2、確權原則:
土地確權必須確定一些基本原則,這些原則應體現土地確權的精神實質,為正確界定土地權屬指明方向,并在整個土地確權中始終起指導作用。
(1)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
(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有利于社會穩定的原則;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則;
(4)分階段、區別不同情況處理原則;
(5)權利設定一般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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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農村附屬房可以房屋確權嗎
農村無證房屋能確權嗎農村無證房屋能確權嗎
由于歷史原因在我國農村很多房屋都是沒有產權證的,那農村無證房屋能確權嗎?
對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沒有符合規劃或建設相關材料的,地方已出臺相關規定,按其規定辦理。未出臺相關規定,位于原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出具規劃意見后辦理登記。位于原城市、鎮規劃區外且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前建設的,在辦理登記時可不提交符合規劃或建設的相關材料;在《城鄉規劃法》實施后建設的,由村委會公告15天無異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按照審核結果辦理登記。
新規的出臺將有助于解決農村無證房屋的確權登記難題。只要涉案房屋確系建造于合法獲取的宅基地上,不存在違法用地、嚴重違反城鄉規劃且難以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就應當秉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的原則予以確權登記。
《城鄉規劃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農村村民建房長期處于缺乏監管、審批程序的相對無序混亂狀態,但老百姓居住生活的剛需是不容被否定的。
此即所謂無證房屋認定領域的“歷史遺留原因”,新規顯然充分考慮了這一因素,將有助于對村民合法財產權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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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確權后會怎樣農村房屋確權后會怎樣
農村房屋確權問題是很多農村朋友都比較關心的問題,那農村房屋確權后會怎樣呢?
農村房屋確權是為了保持農民對于自己房屋的合法權益。農民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占有權,農民有了房產證,在未來對于房屋權屬變更、轉讓、評估、抵押等都有重要的法定依據。有了房產證,可以避免許多因房產引起的糾紛問題。
農村房屋只要進行登記確權就會下發房屋房產證,也就是和城市商品房一樣擁有了不動產證。以后農村房屋人人都有不動產證,有了不動產證就可以享有對自己房屋的所有權。
農村房屋確權后就等于擁有不動產證,也就是說宅基地的使用權變成農民的固有財產,農民憑此證可以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要知道在房屋確權前,農民不能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相當困難的。有了房產證,需要貸款的村民就要方便許多。
農村宅基地有必要保留嗎農村宅基地有必要保留嗎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移居城市生活,農村的宅基地也就自然荒廢了下來,那農村宅基地有必要保留嗎?
農村宅基地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是能夠保留。
1、農村的老房子是農民朋友的根,房子在根就在。雖然不少農民朋友在城市里打工掙錢,基本都在城里買房安家了,也不要賣到老家那塊屬于你的土地。走親戚,住別人家也不舒服。
2、國家的新農村建設還在逐步推進。經幾年的新農村規劃建設,一部分地區已經規劃建設完成了,不少農民朋友享受到了很多補助政策。現在還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地區,也在逐步推進完善新農村建設,接下來就是這部分地區的老房子宅基地值錢了。
3、國家大力發展鄉村旅游,農村將是城里人散心釋放壓力的好地方。這時候沒有賣掉老房子的人,還可以回家住住,種點蔬菜,體驗兒時的記憶。
4、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制度逐漸嚴格起來,只有農村戶籍的人,才可以建房,以后想在農村再建房屋將很難。如果以后賣掉了房屋基地,就相當于你遷出農村,那么以后還想要回農村,那就是難上加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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