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般貿易,出口貨物退貨后變進口商品,并收到海關關稅和海關增值稅發(fā)票,該怎么做賬務處理
這種退貨變進口方式明顯是對業(yè)務操作不熟悉造成的。既然已經收到海關關稅及代征增值稅發(fā)版票,那就做如權下處理:
關稅入產品成本中
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海關代征
貸:銀行存款
提示:如果沒結關,那最好爭取一下,看是否可以變更退貨變進口的方式。
以上,僅供參考
你知道是出口貨物退貨,但是一般貿易出口退貨,海關需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品版質檢驗報告》權才能用退貨報關,你公司收到海關關稅和海關增值稅通知收,絕大可能是用一般貿易進口報關。如果是用一般貿易報關,你做賬就應當正常賬務處理,不能當退貨。
唉!是你們業(yè)務不熟悉,才造成這種退貨變成進口,還要繳納進口關稅和增值版稅的事兒—權—既然是出口退貨,那么在進口報關的時候為什么不做出口退貨報關?為什么要做進口報關?如果做出口退貨報關,那么就沒有任何關稅和增值稅的問題。
計算海關關稅:
借:庫存商品-xxxx7264.78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進專口關稅7264.78元
實際繳納進屬口關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進口關稅7264.78元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7264.78元
收到一張上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6866元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16866元
進口貨物根據國外的發(fā)票做賬:
借:庫存商品-xxxx
貸:應付賬款-xxxx(或預付賬款、銀行存款)。
(全部積分求解)進口貨物退貨,已經繳納的關稅和增值稅怎樣處理?
我公司去年12月和今年5月從臺灣進口兩批銅質鍍銀螺釘。(庫存) rnrn在6月發(fā)現部分產品發(fā)黑,不良品達到40%。 rnrn現在和供應商聯(lián)系確定為電鍍品質問題。我們公司將退貨給臺灣供應商。 rnrn由于沒有相關經驗,期待有經驗的大俠給與協(xié)助。 rnrn1,貨物退回的流程是怎樣?我看有說法視同已銷售再出口。如果這個,似乎很不合算。 rnrn2,進口已經繳納的關稅和增值稅該如何退稅? rn這個是最重要的。 rnrn3, 相關單據。網上查到的1.《退稅申請書》;2.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3.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4.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 rn似乎不很詳細。 rnrn4,而且,我是部分退貨。是否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rnrn積分全部送上,而且會不斷增加。我覺得你這里查到的相關單據已經很祥細了,
部分退貨和全部退貨的唯一專區(qū)別就是,部分屬退貨的話,海關會把你原進口的報關單再退還給你,但如果是全部退貨,這個報關單海關會收回。
另外,如果你是做退換的話,可以在進行部分退換時,退換進口的部分免征關稅和增值稅,這樣就可以免除做退稅的過程,因為那個過程是復雜而又漫長的。
如果就是做退運,那么沒辦法,只有等海關和稅務局按照程序一點點的做了,詳細過程可以和海關和稅務局那邊咨詢。
出口貨物退貨進,又做為進口貨物,所交的關稅及增值稅的處理方法
我公司8月份出口貨物一批,已做賬,但9月份客戶要求部份退貨,退貨時海關又做了進口貨物的處理,繳了關稅及增值稅,請問:我公司的財務應如何處理這部份的關稅及增值稅,怎樣到稅務部門去辦理增值稅的退稅手續(xù),會計分錄如何做?謝謝會計方面的我就不懂了,如果您有退貨需要進口,找我們公司,準沒錯,可以幫貴司節(jié)省很多費用
進口貨物退貨,已經繳納的關稅和增值稅怎樣處理
辦理進口貨物退貨,要先找檢驗檢疫部門出一下品質證書。
持品質證書辦理海關出口手續(xù)。
持出口報關單和品質證書項所屬海關的關稅處提交退稅申請。
海關自接到申請審核通過后1年內退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十一條 已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稅申請書》;(二)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三)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四)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第六十二條 已繳納出口關稅的出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huán)節(jié)有關稅收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稅申請書》;(二)原出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三)貨物復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四)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和稅務機關重新征收國內環(huán)節(jié)稅的證明。第六十三條 已繳納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稅申請書》;(二)原出口報關單和稅款繳款書。第六十四條 散裝進出口貨物發(fā)生短裝并已征稅放行的,如果該貨物的發(fā)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已對短裝部分退還或者賠償相應貨款,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還進口或者出口短裝部分的相應稅款。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稅申請書》;(二)原進口或者出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三)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相關檢驗證明書;(四)已經退款或者賠款的證明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十一條
已繳納稅款的進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稅申請書》;
(二)原進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
(三)貨物復運出境的出口報關單;
(四)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
第六十二條
已繳納出口關稅的出口貨物,因品質或者規(guī)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并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huán)節(jié)有關稅收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稅申請書》;
(二)原出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
(三)貨物復運進境的進口報關單;
(四)收發(fā)貨人雙方關于退貨的協(xié)議和稅務機關重新征收國內環(huán)節(jié)稅的證明。
第六十三條
已繳納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稅申請書》;
(二)原出口報關單和稅款繳款書。
第六十四條
散裝進出口貨物發(fā)生短裝并已征稅放行的,如果該貨物的發(fā)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已對短裝部分退還或者賠償相應貨款,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還進口或者出口短裝部分的相應稅款。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稅申請書》;
(二)原進口或者出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
(三)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相關檢驗證明書;
(四)已經退款或者賠款的證明文件。
第六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因殘損、品質不良、規(guī)格不符原因,或者發(fā)生本辦法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以外的貨物短少的情形,由進出口貨物的發(fā)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賠償相應貨款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退還賠償貨款部分的相應稅款。
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申請退稅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稅申請書》;
(二)原進口或者出口報關單、稅款繳款書、發(fā)票;
(三)已經賠償貨款的證明文件。
第六十六條
海關收到納稅義務人的退稅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核。納稅義務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海關應當予以受理,并以海關收到申請材料之日作為受理之日;納稅義務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海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
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納稅義務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以海關收到全部補正申請材料之日為海關受理退稅申請之日。
納稅義務人按照本辦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或者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申請退稅的,海關認為需要時,可以要求納稅義務人提供具有資質的商品檢驗機構出具的原進口或者出口貨物品質不良、規(guī)格不符或者殘損、短少的檢驗證明書或者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稅手續(xù)或者不予退稅的決定。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海關準予退稅的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xù)。
第六十七條
海關辦理退稅手續(xù)時,應當填發(fā)收入退還書(格式詳見附件4),并按照以下規(guī)定辦理:
(一)按照本辦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應當同時退還多征稅款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的,應退利息按照海關填發(fā)收入退還書之日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儲蓄存款利息率計算。計算應退利息的期限自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之日起至海關填發(fā)收入退還書之日止。
(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已予抵扣的,該項增值稅不予退還,但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三)已征收的滯納金不予退還。
退還稅款、利息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國庫管理的規(guī)定以及有關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zhí)行。
再是不明,可到海關報關服務窗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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