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但是如果企業想向社會公眾籌集經營資金,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且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否則,即為非法,行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限定》第十一條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限定第十四條限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可以的。
1、企業向個人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借款
2、企業向個人還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借款
貸:銀行存款
3、這里需要注意一下,企業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時,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處理為:
借:財務費用——借款利息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代扣個稅
擴展資料:
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該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
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
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其他應付款
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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