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0年1月31日,WHO有沒有把中國列入疫區國,但是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列為PHEIC。
世界衛生組織(WHO)緊急委員會在日內瓦時間2020年1月30日召開會議,宣布中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這是世界衛生組織第三次就中國的疫情召開緊急委員會會議。
世界衛生組織總干事譚德塞認為此次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是對中國沒有信心,而是世界衛生組織相信中國的疫情一定能得到遏制。由于病毒的傳播仍然還有很多未知數,世衛組織擔憂中國之外的疫情會有惡化,這無關感染數量,關系人的健康和生命。
世界衛生組織同時對中國、所有國家和全世界提出了一些建議。世衛組織的決定在很大程度上將促使世界各國撥出額外的經費和資源,掌控和遏止病毒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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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HEIC的條件
1、該事件會因為疾病傳播,對其他國家構成公共健康風險;
2、該事件因為發展到很嚴重的程度,或是向不尋常、預料之外的方向發展,需要國際社會攜手合作才能夠解決。
二、影響疫情是否構成PHEIC的因素包括
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傳染性、治療效果、疫區人口密集程度;病情發展速度;是否傳出國境;是否需要限制國際旅行及貿易等。
三、PHEIC期限及措施
1、期限
發布有效期三個月,之后或者自動失效,或者繼續構成PHEIC。
2、措施
確定PHEIC后,世界衛生組織會發布一個臨時建議,包括各國對人員、物品及交通工具應采取的衛生措施。并協調全球人力物力,必要時給予發生PHEIC地區指導與幫助。
必須指出的是,世衛對PHEIC的宣告并不能授權國際社會針對疫情發生國進行任何強制性的干預措施。世衛給出的建議,即使是涉及到與旅游和貿易相關的限制,也都不是強制性的。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世界衛生組織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列為PHEIC
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是指“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它國家公共衛生風險,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的事件。”
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PHEIC是為了面對公共衛生風險時,既能防止或減少疾病的跨國傳播,又不對國際貿易和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擾,使相關國家地區遭受經濟損失。根據疫情的發展,世界衛生組織宣布PHEIC后隨時可以撤銷及修改。發布后有效期為3個月,之后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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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流程:
世衛組織總干事應根據最接近正發生的具體事件的專業和經驗的領域,從“《國際衛生條例》專家名冊”中選出若干專家,組成突發事件委員會(又譯為“緊急情況委員會”),召開突發事件委員會會議。
是否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一個重要考量標準是,病毒是否具備持續的人際傳播能力。
世衛組織總干事將征求突發事件委員會的意見,最終決定某一事件是否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在某種疫情被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WHO總干事和各成員國需要根據委員會的建議,采取行動應對危機。根據2005年的《國際衛生條例》,各成員國均負有對“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出迅速反應的法律責任。
在這之后,WHO總干事有權力向其他國家發布建議,例如敦促它們不要在疫情爆發時關閉邊界,不要對疫情爆發國實施旅行和貿易限制。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一旦其他國家實施這些限制,就形同實際意義上的經濟制裁,這可能會使疫情爆發國隱瞞疫情的真實情況,對于疫情的全球應對非常不利。
另外,宣布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世界衛生組織會發布一個臨時建議,包括各國對人員、物品及交通工具應采取的衛生措施。并協調全球人力物力,必要時給予發生PHEIC地區指導與幫助,例如籌集外界援助資金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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