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詞怎么寫
1、首部每一份代理詞都應有一個確切的標題,標題應反映案件性質和所代理的當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訴訟代理詞”等,使聽眾一開始就了解代理詞的性質。因為代理詞是一種講演辭,主要向合議庭陳述,因此開頭的習慣稱呼語是:“審判長、審判員”。
2、序言序言亦即開場白,要盡量簡潔,重點在代理意見部分。序言包括:說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擔任本案當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說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進行工作的情況,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閱案卷、調查了解案情等;表明代理人對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說。如系上訴案件,則要說明對一審判決的看法和意見。
3、正文正文是代理詞的核心內(nèi)容。這一部分應根據(jù)具體案情、被代理人所處的訴訟地位、訴訟目的和請求以及被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的關系等因素來確定其內(nèi)容。代理人應 當在代理權限內(nèi),依據(jù)事實和法律,陳述并論證被代理人提供的事實與理由成立,從而支持其主張和請求,同時揭示、駁斥對方的錯誤。代理意見通常從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和訴訟程序等幾方面或其中一、兩個方面展開論述。
4、陳述糾紛事實,提出有關證據(jù),反駁對方不實之處;對糾紛的主要情節(jié),形成糾紛的原因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zhí)的焦點進行分析,以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認定性質;闡明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促使當事人彼此之間互相諒解,把權利和義務有機地統(tǒng)一起來;提出對糾紛解決的辦法和意見。這部分內(nèi)容既要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考慮有利于糾紛的解決;如系二審,還應對原判決進行評論,提出要求和意見。這部分內(nèi)容,要從具體案情出發(fā),抓住本案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闡明幾個問題,為解決糾紛提出切實可行的主張、意見、辦法和要求,使案件得到正確、合法、及時的處理。
5、結束語本部分是歸納全文的結論性見解和具體主張,為被代理人提出明確的訴訟請求。要求要言不煩、簡潔明了,使聽眾對整個代理詞留下深刻、鮮明的印象。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一、排除妨害代理詞怎么書寫的?
排除妨害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河北公澤律師事務所接受趙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擔任趙某某上訴岳某某的二審程序的代理人。通過查閱相關案卷,并參加了開庭審理,現(xiàn)發(fā)表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一、本案事實清楚,被上訴人超出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范圍侵占公用道路翻蓋房屋,妨害了公用道路的通行,侵害了上訴人以及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應當停止侵權,排除妨害。
通過一二審的各項證據(jù)和開庭調查可以認定本案基本事實如下:被上訴人岳某某翻蓋房屋地基北側在原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范圍外向東侵占了公用道路10公分(一審查明11公分),造成公用道路由原來的2.2米,到現(xiàn)在的不足1.8米;南側超出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范圍所壘的臺基和石臺,造成公用道路由原來的2.2米,到現(xiàn)在的不足1.4米(該臺基和石臺原審法院已經(jīng)判決拆除),被上訴人以上行為影響了上訴人及其他村民正常的生活并造成農(nóng)作物收獲時無法通行。以上事實,有原審法院現(xiàn)場勘查圖、二審法院現(xiàn)場勘查筆錄及照片、被上訴人提交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庭審筆錄等證據(jù)證實。
因此,通過二審查明的事實,可以認定被上訴人北房的翻蓋地基超出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范圍并實際造成了公用道路的變窄,妨害了上訴人和其他村民的正常通行,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判決被上訴人拆除超出集體土地使用證登記范圍的北房翻蓋地基,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二、 被上訴人主體資格適格,原審程序合法。
首先,本案為排除妨害糾紛,被上訴人是翻蓋房屋的發(fā)包人和以后房屋的居住人(二審開庭被上訴人已認可),因此岳某某符合原審判決的被告主體資格。
其次,根據(jù)《河北省農(nóng)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guī)定實行農(nóng)村村民一戶一處宅基地制度,岳某某是岳士發(fā)的兒子,因此集體土地使用證雖然登記戶主為岳士發(fā),但岳某某同樣享有土地使用權。所以,原審判決以岳某某為被告符合法律規(guī)定。
再次,被上訴人在該糾紛發(fā)生之后,無論是在村委會的調解工作中還是土地部門及法院的的勘查現(xiàn)場中均作為訴訟主體一方參與當中。更主要的是被上訴人岳某某在上訴人原審提起訴訟后積極應訴,并提交答辯,參加開通審理,并提交集體土地使用證作為自己的證據(jù),并且對原審判決并未提起上訴,依照法律規(guī)定屬于被上訴人對原審自己作為被告主體資格的認可,因此,原審法院程序合法。
綜上所述,經(jīng)過二審法院依法調查核實,被上訴人侵權事實明確,依照法律規(guī)定被上訴人應當拆除全部違章建筑,恢復公用道路原狀,以維護上訴人及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代理人:
二、如何申請排除妨害?
申請排除妨害應符合以下條件:
1、存在妨礙他人民事權益的狀態(tài)
排除妨礙的主要構成要件是存在妨礙他人行使民事權利或者享有民事權益的狀態(tài)。與停止侵害的主要構成要件不同之處在于:一為動態(tài),一為靜態(tài)。
妨礙狀態(tài)多為行為造成的,例如,堆放影響通行;違章建筑物妨礙相鄰一方通風、采光;在他人建筑物上設置廣告;將有害液體泄露在他人使用的土地上等。妨礙狀態(tài)也有自然原因形成的,例如樹根蔓延至相鄰一方的土地。
2、妨礙狀態(tài)具有不正當性
妨礙狀態(tài)具有不正當性是指沒有法律根據(jù),沒有合同約定,缺乏合理性。有些妨礙同時造成他人財產(chǎn)的損失,例如,在施工過程中,塔吊因超負載掉下,破壞了他人的房屋,并阻塞了通道(排除妨礙是獨立的責任方式,不直接涉及因妨礙同時造成的賠償損失責任);有些妨礙是給他人造成不便。認定妨礙狀態(tài)主要是看妨礙是否超過了合理的限度,輕微的妨礙是社會生活中難免的,不承擔排除妨礙責任。妨礙狀態(tài)是否超過了合理的限度,應當結合當時當?shù)厝藗円话愕挠^念判斷。
如果符合上述構成要件,權利人即可搜集相關證據(jù)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排除妨害。
排除妨害的代理詞由抬頭、正文和結尾三部分組成。申請排除妨害時要滿足兩個條件,首先存在妨害他人民事權益的狀態(tài),其次妨害狀態(tài)具有不正當性。存在妨害他人民事權益的狀態(tài)與停止侵害的不同之處在于,一個是動態(tài),一個是靜態(tài)。沒有法律依據(jù),缺乏合理性的狀態(tài),就是妨害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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