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非法進入他人家庭與外界相隔離的區域的時候,就認定為構成入戶盜竊。常見的,譬如說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或者是漁民的漁船,都可以認定為入戶盜竊。
入戶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入戶盜竊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住宅權,而且極易引發搶劫、殺人、強奸等惡性刑事案件,嚴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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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盜竊“救命錢”等八類情形從嚴懲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數額較大的標準提高幅度不大,但對于主觀惡性大,情節、后果較嚴重的八種情形,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解釋》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也就是說,具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等情形的,將從嚴懲處。
入戶盜竊的司法解釋:對于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解釋》將攜帶兇器盜竊界定為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
參考資料來源: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盜竊數額在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去派出所立案。
一、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并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
二、撬門破窗人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兇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
三、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后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
四、其余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五、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后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
六、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
七、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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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罪的量刑: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2、《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3、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入室盜竊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根據對盜竊案做出的定罪量刑標準,如果報警是可以立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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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盜竊“救命錢”等八類情形從嚴懲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數額較大的標準提高幅度不大,但對于主觀惡性大,情節、后果較嚴重的八種情形,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解釋》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也就是說,具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等情形的,將從嚴懲處。
入戶盜竊的司法解釋:對于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解釋》將攜帶兇器盜竊界定為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
參考資料來源: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
盜竊價值2000元財物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的、扒竊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盜竊價值7萬元以上40萬元以下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盜竊價值40萬元以上財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應該是兩千,但各地可以在一定幅度內調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蛘咂渌麌乐睾蠊?;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并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六十九、合同詐騙案(刑法第224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五萬至二十萬元以上的。
我個人認為你的事情不屬于此規定的經濟合同詐騙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你們被騙的人較多且金額較大的(2000-4000),公安機關應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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