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安全生產犯罪及處罰法律規定有哪些?沒做到安全生產面臨怎樣處罰?(安全生產處罰規定有哪些)

首頁 > 勞動人事2023-05-16 22:39:20

116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怎么處罰

12月21日,北京市安監局出臺了《北京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一)》,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116種違法行為及其行政處罰的自由裁量作了詳細、明確的規定。
北京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一)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實施北京市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2010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1號)、《關于規范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若干指導意見》(京政法制發〔2015〕16號)有關要求,制定《北京市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下簡稱《基準》)。
二、本《基準》適用于對本市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處罰裁量。
三、本《基準》綜合考慮了違法的事實、性質、手段、后果、情節等因素,對具體條文采取分級原則進行裁量。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據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性等劃定為A、B、C三個基礎裁量檔次。其中“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的”對應A檔;“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情節較一般的”對應B檔;“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情節輕微的”對應C檔。
………………………………………………………………。
第二章 違法行為裁量標準
第一節 綜合類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一)違法行為: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的結果負責。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出具虛假證明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吊銷其相應資質。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按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沒有違法所得的,對機構處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2萬元的罰款。
2.違法所得不足10萬元的,沒收違法所得,對機構單處或者并處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3.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對機構并處違法所得2倍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3萬元的罰款。
4.違法所得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對機構并處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
5.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沒收違法所得,對機構并處違法所得4倍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6.違法所得25萬元以上的,沒收違法所得,對機構并處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5萬元的罰款。
(二)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本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資金;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給予撤職處分,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屬于基礎裁量A檔,對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按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發生一般事故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發生較大事故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3.發生重大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款;
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1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違反一項職責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2.違反兩項職責的,處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
3.違反三項及以上職責的,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發生一般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3.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4.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五)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除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其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未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除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其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的,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6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其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處3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7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4.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其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的,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違法行為: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道路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經考核合格的,可以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7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違法行為: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二、三款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受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從業人員占用人單位總人數比例在10%以下的,可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從業人員占用人單位總人數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可處2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6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未按照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從業人員占用人單位總人數比例在30%以上的,可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八)違法行為: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四款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四)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未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者未按照規定如實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的。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未按照規定對3名以下從業人員如實告知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可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按照規定對3名以上5名以下從業人員如實告知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可處2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6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3.未按照規定對5名以上從業人員如實告知有關安全生產事項的,可處4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五項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五)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裁量基準】違反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按照以下裁量階次處以罰款:
1.存在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或者未向從業人員通報情況之一的,可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2.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并且未向從業人員通報的,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7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
…………………………………………………………。

新《刑法》安全生產犯罪的規定是什么?

新《刑法》安全生產犯罪的規定是《刑法》對于安全生產犯罪的行為定罪標準是結果犯。并且推動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行為入刑來進行處理依法判處拘役管制或者是有期徒刑。這樣才能夠加大處罰的力度來進行威懾。

一、新《刑法》安全生產犯罪的規定是什么?      新《刑法》安全生產犯罪的規定是《刑法》當中對于安全生產犯罪的行為定罪標準是結果犯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安全生產事故罪的處罰是什么?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實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因而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我國目前為止關于新的《刑法》當中的安全生產類型的犯罪是非常的多的,在這方面國家是越來越重視了,主要還是因為食品安全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行為,畢竟對于任何的一個行業來說,要保證自己的安全生產,這樣的話才能夠保證社會市場上的秩序穩定。

相關推薦:

公務員辭退制度(公務員辭退制度的辭退規定)

環境保護法適用原則(新環保法的5大原則)

房屋遺產公證費如何收(繼承父母房產公證費怎么收)

個體工商戶作為被告(個體工商戶和經營者能做共同被告嗎)

高溫補貼是多少(高溫補貼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