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間合同的含義
居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為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約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給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接受委托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為居間人,給付報酬的一方為委托人。
居間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間人只能是經過有關國家機關登記核準的從事居間營業的法人或公民。居間業務根據居間人所接受委托內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為委托人提供訂約機會的報告居間,也可以是為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進行介紹或提供機會的媒介居間(即負責讓雙方聯系起來),也還可以是報告居間與媒介居間兼而有之的居間活動。
所謂的報告訂約機會,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尋找可能與委托人訂立合同的人,從而為委托人訂約提供機會。所謂訂約媒介,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即斡旋在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從而促成雙方當事人的交易成功。居間人雖然是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委托人促成交易服務,但居間人在交易中僅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既不是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的一方或者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參與交易雙方的談判、商洽活動,也不在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問題上表示居間人的意思。也就是說,居間人僅僅起到居間、中介作用而已。通俗地說,居間人就像是媒婆一樣,只負責牽紅線,但不包成,對男女雙方婚后是否幸福不負責。
居間合同中的委托人需向居間人給付報酬。居間人從事居間活動的目的就在于向委托人收取報酬。因此,居間合同都是有償的。
居間合同為諾成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間合同就成立。換句話說,只要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居間人就負有依委托人的指示進行居間的義務,而一旦居間人的活動取得結果,委托人就應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合同為非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以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約定不詳細,就應按照有關慣例或者當事人以前合作時所形成的習慣行事。(2)居間合同與委托合同、行紀合同的區別
居間合同與委托合同、行紀合同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三者均是一方受另一方委托為該另一方辦理一定事務的合同,均屬于提供服務的合同。三者的主要區別是:
①居間人僅為委托人報告訂約機會,或者為訂約媒介,并不參與委托人與相對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活動,代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參與并可以決定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內容,處理事務的后果直接歸于委托人;在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交易事務,與第三人發生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處理事務的后果是間接地而不是直接地歸于委托人。
②居間合同的居間人,是為委托人提供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義;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處理受托事務,處理的事務可以是有法律意義的事務,也可以是非法律意義的事務;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則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從事購銷、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為,行紀人受托的事務只能是法律行為。
③居間合同都是有償合同,但居間人只有在居間結果發生后才能請求報酬,并且在為訂約媒介居間時可以從委托人和其相對人雙方取得報酬,委托合同可以是無償合同;行紀合同雖然是有償合同,但行紀人只可以從委托人一方取得報酬。
④居間人沒有將處理事務的后果移轉給委托人或者進行報告的義務,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紀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務處理結果和事務處理報告的問題。
知識點
什么是報告居間?
報告居間就是為委托方提供一個信息,比如你想買大白菜,居間人告訴你東北某地、某人現在有較多的大白菜且價格比較便宜,這個就是報告居間。而媒介居間是居間人要幫你聯系,尋找到具體的賣方,給你們牽線搭橋,就像婚介所將男女雙方約到一起一樣,使你們雙方能夠進行直接談判和交易,并為雙方進行解釋、勸導等。
房產居間合同范本(通用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房產居間合同范本(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在丙方的居間服務下,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為明確甲乙丙三方權利義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居間服務內容及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為交易居間人;
居間是指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機會和媒介服務,甲乙雙方簽訂《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時,居間行為完成,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同意□不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為協助辦理權證代理人,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拿到新房產證,甲方拿到全部房款之日止。
2、如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甲乙方共同或者單獨提前解除己方對丙方的委托協助辦理權證的,委托期限自丙方收到解除委托的通知時終止;丙方仍可代理未解除委托一方從事委托事項。解除委托方須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3、甲、乙方共同或者單獨提前解除《買賣合同》的,本合同同時解除。但甲乙雙方仍應依照合同/協議約定向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二條標的房產成交價格
甲、乙、丙三方確認,標的房產成交價格為xx元,成交價格包括房價款以及裝修補償等其他費用。
第三條傭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成功的居間服務,甲乙雙方同意按照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向丙方支付相關費用。標準如下:
1、傭金:
2、甲方:總房款的xx%,計xx元;(大寫:)
3、乙方:總房款的xx%;計xx元;(大寫:)
4、協助辦理權證過戶的服務費:
5、甲方:xx元;(大寫:)
6、乙方:xx元;(大寫:)
7、其他咨詢代辦費用:xx元。(大寫:)
8、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丙方支付上述費用。
第四條稅費承擔及繳納方法
甲乙雙方知悉存量房買賣需要繳納相關稅費的項目及計算方法(詳見《費用清單》),并同意由丙方代收代繳;稅費的承擔方應在產權登記轉移前向丙方將己方應承擔的稅費足額交付丙方。
甲乙任意一方解除《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丙方應在資金監管銀行退還交易結算資金時,向原繳納方退還應退稅費。
第五條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開展的經紀活動;
2、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的約定,及時足額地向丙方支付各項費用;
3、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和變更本協議;
4、委托丙方代辦過戶的,應向丙方簽署授權委托書,并交付、等相關證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積極配合丙方開展的經紀活動;
2、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的約定,及時足額地向丙方支付各項費用;
3、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和變更本協議;
4、委托丙方代辦過戶的,應向丙方簽署授權委托書,并交付等相關證件。
(三)丙方責任
1、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違反上述規定違法從事居間活動;
2、丙方不得為了自身利益仿造公證書等簽訂合同及過戶的文件;
3、丙方就房屋交易程序及過程、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記及產權過戶等方面為雙方提供咨詢服務;
4、根據甲乙雙方委托協助交易雙方辦理相關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的服務;
5、根據甲乙雙方委托協助交易雙方辦理相關的房屋交付手續;
6、除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收取甲方的費用;
7、丙方應為甲乙雙方方提供政策及法律咨詢;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延遲付款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延遲向丙方支付本協議第三條、第四條約定費用的,應按日向丙方支付延遲支付金額0.05%的違約金;
延遲超過5個工作日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基于標的房產買賣與甲乙雙方或一方簽署的一切協議/合同的約定義務,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相關責任由延遲向丙方支付費用的一方承擔。
(二)違反配合義務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配合義務,導致丙方不能繼續履行相關合同義務的,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違反配合義務的過錯方應向本協議另外兩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丙方違約責任
1、丙方違背執業保密義務,不當泄露甲、乙方雙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害的,應向受到損害一方的支付賠償金。
2、在委托代辦事項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遺失甲方的證件、文件、資料、發票等,應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3、如果丙方對甲方有付款義務,但由于丙方原因造成延遲的,則按照遲延天數乘以應付款項的(大寫)百分之零點零五(小寫0.05%)計算遲延付款違約金支付給甲方,但不超過應付款總額。
第七條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協議變更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應書面通知另外兩方。經三方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解除
經三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自甲、乙、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三方均認可,三方之間所簽署的所有有關合同/協議,在涉及需要告知其他一方時,須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并通過掛號信或專遞信函的方式做出,具體通知日期以掛號信寄出日期為準,本埠掛號信件以掛號信發出后3日視為送達,外埠以發出后7日視為送達,本埠專遞信函以發后2日內視為送達。若三方之任何一方簽署合同時沒有提供通郵地址或所提供的通郵地址有誤、或通郵地址變更后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造成掛號信件/專遞信函延遲或不能送達的,所導致的違約責任或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房產居間合同2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第一條房屋座落:北京市區;
第二條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三條丙方作為提供房屋買賣經紀服務的居間服務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間服務:
1、鑒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過自身的信息庫、媒體廣告等為出售方所售房屋發布廣告、進行市場推廣,搜尋潛在購房客戶信息;
2、向乙方推廣介紹本合同標的.房屋,組織乙方看房勘驗,代收、轉付乙方定金;
3、依據甲、乙雙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擁有的市場資源、人力資源向甲、乙雙方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促成甲、乙雙方訂立《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及/或本合同;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妥善保管甲乙雙方交付的各種證件、資料;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協助甲乙雙方簽署《交易資金監管協議書》或《交易資金自行結算證明》;
6、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雙方交付的權屬變更、貸款申請等所需資料,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或注銷、貸款申請、稅務登記、權屬轉移登記等相關事宜。
第四條相關費用標準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應承擔的居間服務費: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務費,
□代辦上述房產的權屬過戶費,人民幣1500元
2、乙方應承擔的居間服務費: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務費,
□代書費
□代辦上述房產的權屬過戶費,人民幣1500元
甲方實際須支付費用共計xx元;
乙方實際須支付費用共計xx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費用:□是,□否)。
上述費用雙方應于簽署本合同的當日支付。標的房屋交易過程中須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費用,甲、乙雙方根據政府主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繳納。乙方申請貸款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如律師費、評估費、保險費、公積金貸款擔保費等,由乙方承擔并向相關機構交納。
第五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甲方應當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將相關權屬變更、貸款所需全部資料交付丙方。
2、本協議簽署后,甲方已實際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貳萬元,定金在甲乙雙方辦理完權屬變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經由丙方劃轉給甲方的,丙方僅承擔提供劃轉服務的義務,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當事人。
3、房屋交易款項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種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項;
3.1.1乙方自行籌集款項,全額全款支付,無需申請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3.1.2乙方自行籌集首付款項,其余房款采用商業貸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籌集首付款項,其余房款采用公積金貸款方式支付。
3.2甲乙雙方采用如下第3.2.1種方式劃轉結交易算款項
3.2.1自行結算交易款項,即甲乙雙方自行約定款項交付的有關事宜并在本合同簽署當日簽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證明》,無須丙方提供交易結算資金劃轉服務,上述證明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
3.2.2交易資金監管劃轉,即在本合同簽署當日,三方共同簽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資金劃轉協議》,以該協議的有關規定結算交易款項,該協議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
4、為確保合同標的房屋交易及時、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據合同約定及政府主管機關、貸款機構的相關規定履行各項應盡事宜。丙方負責組織、聯絡甲、乙雙方,甲、乙雙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書、原租賃或買賣合同、身份及戶口證明、物業供暖結清證明等資料,積極配合辦理貸款申請、權屬過戶、房屋抵押登記等各項事宜,房屋抵押登記乙方應在房屋產權證核發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
5、甲、乙雙方應在丙方處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聯絡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時、暢通地聯系買賣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失效等,甲、乙雙方應及時通知丙方,丙方書面通知以根據甲乙雙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掛號信或快遞后3日視為送達。
第六條合同各方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導致合同履行遲延或無法履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他方造成的損失。因遲延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應賠償相當于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因甲、乙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各項費用(含信息服務費、產權過戶費、貸款服務費),同時。守約方已經發生的稅費及因貸款發生的各項費用也由違約方承擔。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達成交易。
第七條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機關或貸款機構政策調整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就本房屋交易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如與本合同有沖突,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房產居間合同3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基礎上,就房地產交易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及交易要求
所有權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區位)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________樓層________戶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衛________陽臺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套內面積________(㎡)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土地性質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房屋使用權租約號________合同登記號________委托單價________委托總價________計價方式□按建筑面積□按套內建筑面積□按使用面積
室內設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項(選項打“√”,不選打“×”)
1、委托意向:□出售、□出租、□置換、□求購、□求租
2、委托方式(選項打“√”,不選打“×”)□獨家委托、□非獨家委托、□乙方可轉他人服務委托
三、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本合同第二條委托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居間和勞務等方面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簽約的機會,協助甲方達成交易并簽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況
甲方不得將下列情況的房地產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后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范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五、甲方應遵守的約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產必須真實、合法和無任何民事糾紛,并有明確、真實的告知責任,所提供的手續必須完備;
2、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傭金;
3、有責任協助乙方實地查勘房地產現場;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顧客,甲方不得與此進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屬任何人員支付傭金以外的任何好處費;
6、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顧客信息有保密的責任。
六、乙方應遵守的約定
1、負責委托房地產信息的傳播、策劃、促銷;
2、有責任真實地告知甲方交易情況和市場供需情況;
3、陪同甲方或顧客實地看房,如實介紹情況。協助成交和簽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關的各項咨詢服務;
4、在履約過程中不得作虛假廣告宣傳或虛假承諾;
5、有責任保守交易秘密和個人隱私;
6、不得超越委托權限或范圍開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____個月。
八、此委托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若甲方與乙方所提供的客戶達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傭金。
九、甲方所付傭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
十、交易雙方已簽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終實現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約定金額支付傭金。
十一、傭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項,甲方向乙方支付傭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__________,在交易雙方簽定交易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價承銷,雙方已約定超額收益為乙方傭金的除外,乙方隱瞞交易實情,而產生的差價收益無條件的屬甲方所有。
十三、違約責任有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違約,其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為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倍:
1、有虛假違法和糾紛的委托;
2、未按規定支付傭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戶,甲方及甲方直系親屬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權限,未經甲方同意,并給甲方帶來損失的;
5、甲方私下與乙方下屬經辦人員同謀達成成交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獲取差價收益的。
十四、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居間合同4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委托人乙(買入、承租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二條(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托人甲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___,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委托事項)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項(共____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
其他委托事項: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項:(共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
其他委托事項:
第四條(傭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一)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項,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項,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三)居間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傭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項第xx項、其他事項第xx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__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項第xx項、其他事項第xx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乙。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并征得相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注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并征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xx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份。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居間合同5委托方:
委托方:
委托方需購買___地區房地產,因缺乏賣方信息,特委托___縣信息服務社能提供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委托方必須保守居間方為其所提供的各處房地產出售方的信息秘密,不準披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秘密。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不準反悔,否者均按違約論處。
一、委托方______家住____________因居住需要,需購買___地區房地產,為便于聯系,由______為代表前來簽約,要求居間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
二、當居間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認可后,居間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合同的義務,至于以后實際交易額的多少,及契約的簽訂等,由委托方與出售方自行協商而定,如委托方需要,居間方也必須無條件參與。如委托方認可后而沒有成交的,居間方必須無條件繼續為委托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信息)。
三、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居間方即要提供符合委托方需要的房地產出售信息,居間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托方認可并與出售方簽訂交易協議時,委托方就必須立即支付給居間方傭金(信息費)。傭金(信息費)按房地產成交總額的______計算(人民幣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經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方信息,或借委托方之名實際為其親屬、朋友而獲取信息的,不論委托方(包括其親屬、朋友)在什么時間、采取何種方式進屋居住的,或雙方簽訂交易協議后,如單方或雙方毀約的,即視作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的義務,原約定傭金就必須支付,居間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委托方違約的,除了支付約定的傭金外,還應支付原約定傭金______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居間方必須遵守諾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均可向①縣人民法院起訴。②市(縣)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選其一)
七、經居間方提供信息,并實際已了解的房地產:
八、咨詢登記費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簽字后當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托方:(代表人)
委托方:(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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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一編號:渝房中介( )字[200 ]第( )號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基礎上,就房地產交易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地產基本情況及交易要求
所有權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區位)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樓層________戶型________室________廳___衛________陽臺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套內面積________(㎡) 房地產權證號________土地性質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房屋使用權租約號________合同登記號________委托單價________委托總價________計價方式 □按建筑面積 □按套內建筑面積 □按使用面積
室內設施或交易要求:
二、委托事項(選項打“√”,不選打“×”) 1.委托意向: □出售? ??□出租? ? ?□置換?? ?□求購? ?? □求租
2.委托方式(選項打“√”,不選打“×”) □獨家委托???□非獨家委托????□乙方可轉他人服務委托
三、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本合同第二條委托事項,乙方為甲方提供咨詢、居間和勞務等方面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簽約的機會,協助甲方達成交易并簽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況
甲方不得將下列情況的房地產委托乙方為其居間,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概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務或在履行中發現下列情況后隨時終止合同。
1.被司法機關查封、罰沒、財產保全等;
2.屬公告拆遷范圍,即將實施拆遷;
3.已作為抵押擔保物,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其他法律、法規限制交易的情況。
五、甲方應遵守的約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產必須真實、合法和無任何民事糾紛,并有明確、真實的告知責任,所提供的手續必須完備;
2.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傭金;
3.有責任協助乙方實地查勘房地產現場;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顧客,甲方不得與此進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屬任何人員支付傭金以外的任何好處費;
6.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顧客信息有保密的責任。
六、乙方應遵守的約定
1.負責委托房地產信息的傳播、策劃、促銷;
2.有責任真實地告知甲方交易情況和市場供需情況;
3.陪同甲方或顧客實地看房,如實介紹情況。協助成交和簽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關的各項咨詢服務; 4、在履約過程中不得作虛假廣告宣傳或虛假承諾;
5.有責任保守交易秘密和個人隱私;
6.不得超越委托權限或范圍開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傭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要求,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____個月。
八、此委托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若甲方與乙方所提供的客戶達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傭金。
九、甲方所付傭金以乙方加蓋印章的財務專用章為收款憑據。
十、交易雙方已簽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終實現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約定金額支付傭金。
十一、傭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項,甲方向乙方支付傭金,其金額為成交額的__________%,在交易雙方簽定交易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十二、委托底價承銷,雙方已約定超額收益為乙方傭金的除外,乙方隱瞞交易實情,而產生的差價收益無條件的屬甲方所有。
十三、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違約,其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為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倍:
1.有虛假違法和糾紛的委托;
2.未按規定支付傭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戶,甲方及甲方直系親屬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權限,未經甲方同意,并給甲方帶來損失的;
5.甲方私下與乙方下屬經辦人員同謀達成成交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獲取差價收益的。
十四、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十五、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房地產經紀人: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二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 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征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范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后,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三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擁有位于北京市 區 的房產,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上述房產并向甲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剩余房款以乙方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全證過戶代辦費:
1. 丙方代理費用為人民幣 元整。簽定本合同時 方按出售房屋價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大寫) 元整。委托事項完成后(以新房產證下發為準)剩余代理費同時一次性由 方支付丙方。
第3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乙方按延遲交付價款萬分之 (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遲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第4條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內,將上述房產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履行交房義務,應將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 利率計算并雙倍返還定金,同時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及權證過戶費。
第5條 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屋資料的真實性并符合國家及徐州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若違反國家及徐州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發的一切法律或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支付丙方全部代付款方式為: ,乙方支付首付款(大寫) 2. 甲乙雙方各向丙方交納權證代辦費人民幣以壹仟伍佰元整。、
理費用及權證過戶代辦費。
第6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合同后50個工作日(以丙方通知為準),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中所發生的相關稅費、土地出讓金及手續費按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由 方支付。
第7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9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備齊過戶及貸款相關資料后,有責任在50個工作日內協助甲乙雙方辦理過戶及貸款手續,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 本合同簽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動解除方應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及權證過戶費。
第10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第1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經紀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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