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除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外,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實行累積記分制(以下簡稱記分制),記分期限為12個月。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并按規定參加考試。考試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及格的人將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應當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記分,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為機動車駕駛人查詢提供記分查詢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低于12分的,已繳納罰款的,予以記分清零;雖然分數還沒有達到12分,但仍有未繳納的罰款,分數將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百萬購車補貼
駕駛證的分滿一年后可以清零。
1、駕照次序時間為駕照簽發時間,系統每一年在同天自行對駕照開展排序;
2、如果在一個評分周期內違規得分小于十二分,則評分系統將自動從下一個評分周期中重置上一個評分周期的得分;
3、得分超出12分的,要到駕照簽發地的車輛管理所或違紀行為發生地的車輛管理所辦理;
4、只有通過科目1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相關的明文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紀行為積累駕照記分周期(即駕照記分周期)為十二個月,滿分成十二分,從機動車輛駕照第一次領到的時候起來計算。沒有到十二分,但是罰金已繳完,記分可以消除;記分雖然沒有到達十二分,并且還有罰金未繳付的,記分轉去下一個記分周期。被記滿十二分的,則需去駕照核發地或是違紀行為地公安部門交通管理部門參與學習并科一考試,考試及格后,所處罰金以及繳付的,記分才可以進行消除并發還機動車輛駕照。
汽車之家報價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