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求展會優先權需具備的條件:
1、須是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展出的商品是使用的商標。
2、享有優先權的法定期限是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3、商標注冊申請人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就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享有優先權的聲明,并且在三個月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六條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法律分析:本國優先權是指申請人在本國提出首次申請后,在一定期限內就相同主題在本國再次提出申請的,可以享有首次申請的優先權。本國優先權的適用范圍限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本國優先權在優先權期限、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資格、優先權要求成立的條件等方面與外國優先權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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