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申請司法鑒定嗎
法律主觀:
可以。 司法鑒定 是指在 訴訟 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蛘哒f,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 民法典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客觀: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司法鑒定找誰申請
司法鑒定可以由辦案機關申請,也可以委托人自己申請。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十一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二條規定,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申請司法鑒定的時間怎樣規定的?
司法鑒定應當在訴訟后提出;司法鑒定必須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一般的舉證期限為法院首次開庭前,時間為一個月左右,視具體的案件稍有差異。
申請司法鑒定是當事人的重要權利,也是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讓法院能夠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判決的重要程序。而申請司法鑒定的時間有著明確的規定,而不少人是不大清楚的,那么,今天的我就幫助大家介紹一下有關申請司法鑒定的時間的法律規定的情況,請您仔細閱讀下文:一、申請司法鑒定的時間: 司法鑒定應當在訴訟后提出;司法鑒定必須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一般的舉證期限為法院首次開庭前,時間為一個月左右,視具體的案件稍有差異。二、相關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1、第二十五條:(申請鑒定的期限及逾期鑒定后果)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除外。 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條文注釋 本條是關于鑒定的啟動、申請鑒定的期限、預交鑒定費用和提交鑒定資料對鑒定的影響等問題的規定。 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當事人有爭議的事實,認為需要通過鑒定才能查明的,應當行使解釋權,告知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鑒定,并指定申請鑒定的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國,雖然從訴訟權利的角度來說,申請鑒定是當事人的一項權利,但從舉證責任的角度來說,申請鑒定又是當事人履行舉證責任規定、證明自己訴訟主張的一項義務。若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成立,但又不申請鑒定的,或者是申請鑒定后拒絕繳納鑒定費用的,或者是對法院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雙方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對拒絕履行義務的當事人作出不利的判決,讓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2、第二十七條:(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上面就是關于申請司法鑒定的時間在法律上的具體規定情況??偟膩碚f,申請司法鑒定的時間因為案件的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為30天內,法律也做出了例外情況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先根據案件情況分析,確定好申請司法鑒定的具體內容。
申請法醫鑒定流程
申請法醫鑒定流程,具體如下:
1、法醫鑒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托的鑒定。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傷害 法醫學鑒定的,須委托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鑒定,不得越權鑒定。
2、委托鑒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托的法醫學鑒定。
3、委托法醫鑒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準備充分的鑒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鑒定材料進行審查。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單、影像診斷資料(X片、CT等)等鑒定資料。
4、法醫應當對被鑒定人進行人身檢查,可以要求補充鑒定材料,有確定鑒定時機的義務。委托單位和被鑒定人應當配合法醫鑒定 。
5、對行動能力嚴重受限的被鑒定人,辦案單位和法醫可以到被鑒定人所處的地點進行人身檢查。
6、辦案單位或案件當事人認為法醫鑒定 結論(或意見)理由不足、不全面、發現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問題,可以由辦案單位委托原作出鑒定的法醫進行補充鑒定。
7、案件當事人認為法醫鑒定結論(或意見)有異議,可以向辦案單位申請委托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重新鑒定 。
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
1、是確定死亡原因,主要在于確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還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要分析損傷、疾病與死亡的關系,對于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應確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
2、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因復雜,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然后作出判斷。
3、是推斷死亡時間,是指人死后到尸體檢驗的時間,推定死亡時間有助于偵查范圍的確定,主要根據尸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
4、是認定致死傷物體,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質,如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或對咬痕、扼痕、捆綁痕、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
5、是鑒別生前傷與死后傷,即推斷死者損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后形成的,以及生前損傷后經過的時間。在鑒定中,還可通過骨骼、牙、毛發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等。
綜上所述,申請法醫鑒定的流程是:當事人向公安、司法機關提交鑒定申請;提交影像學材料、病歷資料、案件卷宗等材料;專業法醫師或醫師對法醫學方面的問題進行鑒定,出具鑒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書。司法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名稱、司法鑒定機構名稱、委托鑒定事項、是否屬于重新鑒定、鑒定用途、與鑒定有關的基本案情、鑒定材料的提供和退還、鑒定風險,以及雙方商定的鑒定時限、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雙方權利義務等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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