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證辦理的具體過程一般是:到鄉鎮或縣級殘聯提交殘疾證辦理的申請。 然后一般會要求到指定進行殘疾程度分級,開具相應證明。 最后就是這些材料會被提交審核通過之后就辦理殘疾證了。 下面將一些細節總結一下。 辦理的條件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殘疾標準見下欄) 鄉鎮居民辦理:持村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審核登記蓋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 (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彩色寸照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城鎮職工辦理: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彩色證件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殘疾證等級劃分的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二級傷殘,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不能完全獨立生活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6、六級傷殘,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
辦理殘疾證的流程是什么:
1、有資格申請殘疾證的申請人為本人或者法定監護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的縣級殘聯提出辦理殘疾證的申請,需要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和符合規定的照片;
2、縣級殘聯將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縣級殘聯將對殘疾人直接進行殘疾評定,或者讓殘疾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殘疾評定;
4、縣級殘聯初審殘疾評定,符合即發放殘疾證,不符合即退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四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無勞動能力、無扶養人或者扶養人不具有扶養能力、無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予以供養。
國家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
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侮辱、虐待、遺棄殘疾人。
殘疾證辦理流程: 1、申領人持本人 身份證 、戶口本、3張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戶籍所屬街鎮殘聯進行申領。(申領視力殘疾必須出示近期醫院開具的雙眼視力診斷證明) 2、街鎮殘聯初審,對不符合評殘標準者,當場告知原因終止辦理。符合評殘標準者,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申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 3、申領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到殘聯接受審查蓋章。區殘聯工作人員根據殘疾情況,幫其預約前往醫院評殘的日期,申領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在規定的日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等級評定。 4、根據評定結果,殘聯對達到殘疾標準的殘疾人簽注意見,通過后打印殘疾證。 5、殘疾證送經市殘聯審核、蓋章后,區殘聯通知街鎮殘聯領取。街鎮殘聯通知申領人前來領取殘疾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條 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 社會保險 。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 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三條 殘疾人證堅持申領自愿、屬地管理原則。凡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可申領殘疾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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