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怎么寫答辯狀
法律分析:1、首部
(1)文書名稱為“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答辯人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住址、聯系方式等;答辯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寫其全稱、住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職務等。
(3)案由。寫明答辯人因原告、上訴人、再審申請人提出的何種案由提出的答辯。
2、正文
首先,對起訴狀或者上訴狀中所陳述的事實內容進行答辯,指出不符合事實之處,可以全部否定也可以部分否定,并用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其次,對于起訴狀或者上訴狀中的請求、理由進行答辯。最后,對自己的觀點進行歸納總結。
3、尾部
(1)寫明法院名稱。
(2)答辯人簽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應當加蓋公章。答辯狀若是委托律師代為書寫的,則應當寫明代為書寫律師的姓名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3)寫明文書制作書寫的日期。
(4)附項下寫明答辯狀副本的份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提起上訴。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后,應當在三十日內提出答辯狀。當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或者提出答辯狀,申請延期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提交答辯狀期間是什么時候
答辯狀提交的時間應當為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但是被告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提交答辯狀的,也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對案件的審理。對于被告提交答辯狀的,應當在答辯狀中寫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也要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被告答辯狀注意事項: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綜上所述,在法律實體上的答辯狀就不是必須的法律文書,晚交或者不交并不會引起大的問題。事實上,許多法官也是包容開庭時才提交答辯狀的行為的,這就導致實踐中答辯狀甚至成為被告的訴訟策略,通過晚交答辯狀以避免原告及時了解自己掌握的情況和訴訟的應對態度及方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民事訴訟被告答辯狀如何寫?
寫作要點:
1.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2.提出答辯主張,即對原告起訴狀或上訴人上訴狀中的請求是完全不接受,還是部分不接受,對本案的處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張,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民事答辯狀結構
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
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如答辯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應在其項后寫明代理律師的姓名及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名稱。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3證據。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參考內容
被告怎么寫答辯狀
先理解案情,然后確定答辯目標,再分析證據和事實。仔細閱讀起訴狀和其他相關文件后通過答辯狀來闡述自己的觀點和理由,對證據和事實進行分析和評估,找出對自己有利的事實和證據。例“簡要說明答辯人被起訴或上訴的案由,包括被起訴或上訴的合同或法律文書的基本內容,以及答辯人與原告或上訴人之間的關系。詳細闡述答辯人對起訴狀或上訴狀的意見和理由。在寫作時,應針對起訴狀或上訴狀中的指控和證據進行逐一反駁和辯解。提供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辯解和請求,如合同、收據、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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