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標準
(一)明知信用卡系偽造仍予以持有的且涉案數量巨大者;
(二)非法占有他人信用卡且數量較大的;
(三)采用虛構身份材料騙取信用卡的;
(四)銷售、購買或向他人提供偽造信用卡及通過虛假身份證明騙得的信用卡。
盜取、收購、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將按照上述條款進行懲處。
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第二款犯罪行為的,將加重處罰。
妨礙信用卡管理罪一般怎樣判
阻礙信用卡正常使用可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根據情節輕重,涉案者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被處罰金最高達十萬元。
如情節嚴重,則處以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罰款額可高達二十萬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相關推薦: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刑罰標準)
操縱證劵市場罪(操縱證券市場罪的刑法規則)
房產稅的改革方向(房產稅改革政策有哪些)
二審撤回起訴申請書(請問二審的撤訴申請書怎么寫 被告)
公司法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的法律依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