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托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托業務因其靈活性而具有極大彈性和普遍性。信托公司是唯一能綜合利用金融市場、連通產業和金融市場的機構,從基礎設施、大型工程建設投融資,到企業的兼并重組、改制顧問,再到租賃、擔保,它能提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務。融資方通過信托公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并通過將資產(股權)抵押(質押)給信托公司、以及第三方擔保等措施,保證到期歸還本金及收益。而傳統意義的擔保,是個人或企業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后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后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這就是傳統的銀保業務。
信托跟擔保在某種程度上有些類似,都是通過募集資金進行投資某些標的項目,進而獲得收益回饋給投資者。但是二者的區別還是比較多的。
首先從規模上,信托公司全國現在共計62家,大多數是省政府牽頭設立的金融機構,比如河南的中原信托,控股股東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資的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類似的信托公司還有上海信托,吉林信托,山東信托,蘇州信托等。還有的是大的國字號企業直接設立的,比如中石油旗下的昆侖信托,中國航天集團旗下的中航信托,平安集團旗下的平安信托。中國中鐵旗下的中鐵信托。注冊資金一般在12億左右。同比擔保公司,僅河南省注冊的就有1640家,注冊資金大多在500萬到1個億之間。
其次從募集資金的流向來看,信托主要有房地產信托、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融資類信托、證券投資信托這三類。固定收益類的產品一般投資于實業(房地產,政府工程項目,上市公司項目),收益率從屬于固定收益類的,收益率一般在9%-12%。信托公司發行的信托產品,為最大限度規避風險,從選擇項目開始,信托公司一般從交易對手和抵、質押物兩個方面來控制風險,優先篩選那些經營穩健、償債能力較強、第一還款來源較充足、抵(質)押物易于變現且變現價值較高的項目。信托項目成立后,信托公司會定期、不定期對項目進行風險排查,包括融資人經營情況、財務狀況、抵(質)押物狀況等。審核程序非常嚴格,同時,信托公司所有項目流程確定以后,要報備銀監局,如果監管部門認為這個項目存在風險,也會及時叫停。而擔保公司投向的項目僅僅受到公司自身內部風控體系的審核,其中蘊涵的風險較大。綜上所述,信托產品要比擔保公司的理財產品安全性得多。
再次,從法律層面來講,信托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與《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而設立,推出的理財產品遵循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成立與發行,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嚴格的審核備案程序;而投資擔保公司設立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成立,根據該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托投資等活動,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從法律性質上判定,投資擔保公司受托投資行為具有一定的法律瑕疵。
第四,從收益率上來看,擔保公司目前能給出的月收益率一般是1.5%-2%,而小額信托的月收益率是0.75%,而同期銀行年化收益率3.5%,月收益率在0.29%在如果單從收益率來看,信托公司確實有差距。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要求擔保公司投資標的有著非常強大的盈利能力,而依托目前擔保公司的資金以及人才儲備,選擇如此高的盈利能力的項目是有很大的難度的。據河南房地產商會秘書長趙進京透漏,真正成熟的地產企業通常不會用擔保公司的錢,而擔保公司的錢大都流向了一些初涉地產界的中小型公司。這些小地產商抱著投機心理用擔保公司的錢,但是居高不下的利息使得地產企業使用這種融資手段充滿了風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信托和保險的區別
保險和理財產品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保險是對風險的補償和轉移,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并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
2、保障不同,保險是在簽訂的保險合同內,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和疾病的風險,由保險公司來承擔風險。但理財產品是沒有保障的。
3、分紅不同,保險分為分紅和終身壽險,但分紅都是很少的一部分,還是以保障為主;而理財產品則側重于分紅且分紅相對高一點。
4、領取方式不同,保險一般根據期限和保險類別來領取,但領取后對保單的保額有影響;而理財產品則到期就可以領取。
擴展資料
互聯網保險理財受到投資者追捧
一方面緣于其風險低、可選擇的產品期限多、收益相對較高,且線上購買方便;
另一方面,隨著央行多次定向降準,市場資金合理充裕,銀行間市場拆借資金價格保持平穩甚至有下降的趨勢,像余額寶貨幣基金理財產品收益率呈下降趨勢,加之銀行理財產品門檻高,P2P違約不斷,促使很多投資者轉向保險理財。
對于投資者來說,無論挑選何種產品,首先必須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切勿輕信朋友圈轉發的理財廣告;其次要考慮風險承受能力,同時仔細閱讀產品說明,包括封閉期限、過去年化收益率情況、贖回規則,甚至產品資金流向等都應了解清楚。此外,要有穩健的投資理念,不要只看重收益,忽視風險。
參考資料:中國經濟網—互聯網保險理財收益亮眼
1、保險和理財保險保障范圍不同
保險產品最大的功能是保障。保險是對風險的轉嫁,它對人的意外、疾病、死亡的保障功能。 而理財保險雖然兼具了保險保障和理財功能的,但是保障功能沒有保險專門的保障的多。
2、保險和理財保險收益不同
保險是到期給付或者是出險時才有保險金賠付的,或者是期滿返還。而理財保險則是定期有所益, 而且隨著保險公司經營狀況不同,所得收益也會有所不同。
3、保險和理財保險保險期限不同
理財保險的期限一般偏向于中短期,長期產品盡管也有,像具有理財功能的養老保險就是保障期長的保險, 而保險產品一般都是幾年甚至是幾十年的投資期限。
一、產品收益特點不同
銀行理財一般是單利,不會給消費者復利,日常居民存款是單利,但是銀行貸款利息是復利;
保險理財產品一般都附加萬能賬戶,每年進入萬能賬戶的錢都是復利計息,上一年的收益會計入下一年度本金中。
二、產品主要用途不同
銀行理財,交費短,理財周期短,資金靈活度高,適合短期持有,比普通儲蓄收益高。
保險理財產品,交費期可短可長,但是保障期限普遍比較長,5年、15年、甚至保終身,因為考慮附加萬能賬戶復利計息,存的時間越長,越有利于復利增值,適合長期持有,一般是用于養老補充或教育補充。
三、產品回本時間不同
銀行理財產品,理財周期短,很快就能本息拿回,用于別的理財。
保險理財產品,有的產品躉交以后,當你就能回本,但是前五年退保都有手續費;
有的產品三年交費,需要第11-12年才能回本,短期內退保,不僅本金拿不回來,還會有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理財產品
1、性質不同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并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后,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2、作用不同
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作用是追求資金安全和一定收益,與保險產品相比,二者在預防風險、存取方式和所有權等方面存在區別。在預防風險方面,保險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都可以為將來的風險做準備,但用銀行儲蓄來應付未來的風險,是一種自助行為,而保險則能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是一種互助行為。
3、經營主體和功能不同
保險產品其主要基本功能是保障功能,如購買保險產品的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身故或殘疾,保險公司還要承擔保險責任。銀行理財產品是銀行經營的業務,保險產品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
4、領取方式不同
銀行儲蓄存取自由,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計息,本金無損失,而保險產品沒有存取和利息概念,能否獲得保險金是不確定的,保險金只有在保障期滿或保險事故發生時才能拿到,如提前退保將承擔一定的損失。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保險
百度百科-理財產品
1、概念上的區別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并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后,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保險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bǎo xiǎn,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2、收入上的區別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個人理財產品融資便利貸款是指以借款人本人名義在中國銀行購買的個人理財產品賬戶內資產及其收益作為還款保障、以賬戶中止支付處理為主要控制手段、以一定折算率計算出融資限額,并由經辦機構向借款人發放的一定金額的人民幣貸款。
3、風險方面的區別
理財產品:風險是指由于將來情況的不確定性而使決策無法實現預期目標的可能性。在進行一項投資決策或籌資決策時,如果只有一種結果,就不存在不確定性,可以認為此項決策不存在風險。
保險產品: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一般來說都不希望自己出現風險,因為出現風險就代表著自己出現了意外或者事故。
擴展資料:
保險來源:人類社會從開始就面臨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擾,在與大自然抗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就萌生了對付災害事故的保險思想和原始形態的保險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倫王國國王命令僧侶、法官、村長等收取稅款,作為救濟火災的資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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