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招標代理資質取消了嗎
法律分析:沒有取消。采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根據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三條 采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根據本法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政府采購代理服務什么意思
招標代理一般是指具備相關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公司)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受招標人的委托或授權辦理招標事宜的行為。招標代理機構是幫助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招標人選擇能力強和資信好的投標人,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和建設目標得實現。
招標代理機構,是社會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否則,就會形成政企不分,會對其他代理機構構成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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