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于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背書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如下圖)。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被背書人名稱。
2、背書人名稱。
3、背書人簽章。
4、背書日期。
并且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銀行承兌匯票在流通中轉讓時,以背書的方式進行。背書應當由背書人在銀行承兌匯票背面或粘單之“背書人簽章”欄內簽章(企業財務章和法人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前一手被背書人應為后一手背書人,前一手被背書人企業名稱必須與后一手背書人財務章相符合。
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擴展資料:
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
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
背書轉讓后,轉讓人并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并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
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背書
1.客戶點擊“票據業務”/“電子票據”/“電子票據申請”/“背書轉讓申請”,進入電子票據背書轉讓申請界面。
2.如果客戶需要新申請背書轉讓一張票據,點擊“新建”,進入背書轉讓申請查詢界面。
3.客戶輸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系統返回查詢結果。選擇待背書轉讓的電子票據,點擊“新建”,進入背書轉讓申請錄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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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點擊“票據業務”/“電子票據”/“電子票據申請”/“背書轉讓申請”,進入電子票據背書轉讓申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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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客戶需要新申請背書轉讓一張票據,點擊“新建”,進入背書轉讓申請查詢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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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輸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系統返回查詢結果。選擇待背書轉讓的電子票據,點擊“新建”,進入背書轉讓申請錄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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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根據頁面提示信息選擇票據的不得轉讓標記,輸入被背書人信息等。點擊“提交”,系統顯示錄入交易成功,待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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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核完成后此筆交易
這個要問一下你的被背書人的開戶銀行有沒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目前開展這項業務的銀行及財務公司只有十五家,2010年6月28日以后就會增加到300家.
如果他們的開戶銀行有這項業務的話,讓他們公司到銀行去申請開通,設立一個簽約賬戶.然后你從網銀上發出背書轉讓指令,指定他的簽約賬戶和簽約銀行,他就能在他的網銀端收到背書轉讓申請,然后簽收就行了.
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是人行去年10月份新推出的系統,目前不太普及,但發展前景應當很好.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操作如下: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2、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
3、如被背書人先發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于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被背書人名稱;
二、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人簽章。
四、背書日期。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需要注意地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
誰知道建行電子銀行承兌如何接收、背書轉讓、我要步驟!
請制單員登錄企業網銀,點擊“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應答—申請”菜單簽收票據。企業網銀電票背書操作流程如下:1.制單員登錄網銀,進入“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背書—申請—背書轉讓”菜單,根據提示進行背書轉讓制單;2.復核員登錄網銀,進入“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背書—復核”菜單,根據提示復核單據即可。注:操作員/主管可進入“票據業務—電子商業匯票—背書—結果查詢”菜單查詢票據狀態:背書轉讓操作完成后票據狀態為“背書待簽收”,對方簽收票據后票據狀態即變更為“背書已簽收”。
電子承兌是掛靠在網銀基礎上的,首先在開戶行開通企業網銀,企業網銀最好是大銀行的,因為像信用社等還沒有...
中國建設銀行電票如何背書: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2、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
3、如被背書人先發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于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背書人名稱;二、被背書人名稱;三、背書日期;四、背書人簽章。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建行電子承兌匯票如何接收:
建設銀行:登入制單網銀-票據業務-商業承兌匯票-背書-背書申請
拓展資料:
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并經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后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背書轉讓,財經會計學用語,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承兌匯票
百度百科-背書轉讓
電子承兌是掛靠在網銀基礎上的,首先在開戶行開通企業網銀,企業網銀最好是大銀行的,因為像信用社等還沒有接入電子承兌的功能,然后在企業網銀的基礎上再開通電子票據的這個功能,向銀行交電子票據的服務費后,就開通了,就可以接收電子承兌了。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2、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背書流轉,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
3、如被背書人先發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于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背書人名稱;二、被背書人名稱;三、背書日期;四、背書人簽章。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后,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應該怎么操作
1、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企業網銀,在企業網銀的電子票據業務中錄入票據背書的申請,在此處需要填寫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被背書人等方面的信息,并加蓋背書人的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
2、背書生效采用雙方操作時間優先的原則:電票背書申請發出后,背書雙方都可以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申請,被背書人也可進行簽收或者駁回申請操作此時,操作順序時間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書人先撤銷申請,則該申請被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愿生效,背書人不能再進行撤銷申請。
首先登錄你的企業網銀,進入電子票據功能模塊,申請背書,錄入背書申請的信息,需要填寫背書人名稱、被背書人名稱、背書日期,然后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然后等著對方操作,對方可以簽收也可以拒絕,如果在對方操作之前,你還可以撤回背書申請,如果對方簽收了,你就沒辦法撤銷了,所以背書之前想好是否要背書。
對方簽收的話,然后支付給你,背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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