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人沒有能力償還債務,其子女有義務償還債務嗎?
求解答。著急。1、各人債務由各人負責償還。
子女沒有代替父母償還個人債務的法律義務。
父母也沒有代替子女償還個人債務的法律義務。
2、但對于子女來說,如果沒有其他收入來源,而名下擁有大量財產的。
父母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確認該財產為父母轉移的財產,法院經調查屬實的,可以判決轉移財產無效,并以該財產強制償還。
擴展資料: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的消滅,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使債所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
這樣的法律事實主要有5種,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
同時,債權人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起訴,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就會失去勝訴權,導致債權債務名存實亡。
此外,債務人死亡且無遺產也會導致債務的消滅,或者債務人死亡后遺產無人繼承,債的轉移是以繼承遺產為前提,如果不繼承遺產,也就不存在還款義務。
但通常諸如本案這樣的糾紛關鍵在于,人死了,多少還留有一點遺產。
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在我國,“欠債還錢”、“父債子還”是延續了數千年的傳統觀念。
從情法通融的角度出發,繼承法還規定了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出遺產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而法律所指的繼承人不僅僅是子女,還包括了其他繼承人。
對于大部分用于家庭生活開支等特殊債務,法律還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的特殊規定。
實際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還債,作為一種優良傳統,這種類型的“父債子還”應予支持、提倡。
應該有義務替.父母還債.
父親去世了,沒有留下任何遺產,可是卻欠了很多錢,請問其配偶和子女有義務幫其償還嗎?
父親去世前借了很多朋友的錢,有些是母親與子女不知情的,有部分有借條有部分沒有借條,金額巨大,家里有一套房子,生前父母共同所買,現在是母親個人名下,家里壓力很大,不知道要怎么償還?不要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如果你不繼承你父親的遺產,你沒有義務幫你父親還債
拿的出條子就要還
父母沒有能力償還債務,子女有義務幫父母清還嗎?
法律不認可父債子還。
一、除非父母去世后,可以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
二、銀行可以申請法院拍賣父母名下房產或其他財產還債。
個人債務個人承擔
子女沒有義務代為償還
但如果數額不大,為了父母有個安心的晚年生活,代為償還也不是不行的
肯定有
當然有義務。
有
父親欠錢還不起 子女有義務償還嗎
父親欠錢還不起,子女是有義務償還的
父親欠錢還不起,子女有義務償還,如果父親死了,子女還不還都可以?有能力還是還的好,這是良心
父親欠錢還不起,子女有義務償還嗎?俗話說得好,父債子還就是這個意思。
父親欠錢還不起,子女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沒有義務。如果是成年子女欠債,父母沒有義務歸還。
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父母不是當事人,而只是第三方,當然無需履行合同,進行償還。
但父母如果是擔保人,就負有連帶責任,子女無法償還時,就有義務償還了。
第八十七條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父母同意所簽訂的債務合同是無效的,自然也就不用承擔責任了。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關于父親在外欠錢,子女有沒義務償還!
大概四五年前,我父親在全家人不之情的情況下在外借下高利貸。在這其間,從來沒有向家里透露半點在外欠下多少錢的事,然后會從家里找各種借口拿錢出去還下息錢,當時的話我們也沒有多在意,以為在外賭博輸了點錢拿去還了。直到去年,開始有要債的上門來了,這個時候父親還是沒有坦白他在外欠下多少錢,總是說有點,然后這樣一直拖著,這一年多到現在,父親被人債主逼的不行了就回家來要錢,每次都會說最后一點錢了。其間跟他都是5萬 10萬 20萬的這樣差不多還了一兩百萬了,現在家里也對他失去了信任,以為跟他還了錢,他就會變好,能在家踏踏實實的過點日子,可是不然,他在外欠的錢根本就是無底洞,還常年家都不會了,每天在外不知道做什么,對家里也是不聞不問,現在依舊是要債的天天來家里鬧,關鍵家里也沒錢在拿出來還了。請問您這種情況 母親,子女 還有義務幫他還錢嗎?怎么樣才能不然這些要債的上門來鬧事,然后要父親跟母親離婚,父親也不肯!麻煩您律師了,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律師 法院來解決處理嗎?如果不屬于共同債務,且無擔保的形式,子女沒有帶為償還的義務。
“這種情況 母親,子女 沒有有義務幫他還錢”,而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專國法律,禁止高利貸,屬要債的上門來討要高利貸是非法行為,這種情況下母親,子女應依據法律進行維權,舉報上門要債的不法行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沒有吧,都講父母是父母的,不屬于你,按道理不應該你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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