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注冊分公司需要下列資料:
1、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財務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總公司章程,加蓋公章;
5、設立分公司的股東會決議;
6、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決議;
7、撥款證明;
8、分公司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產權證明;
9、《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表》;
10、工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注冊分公司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一、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二、登記程序
第五十條
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
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及通訊地址。
擴展資料:
第四十五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家工商總局
在異地注冊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異地辦理分公司需要到工商稅務登記注冊的,只要帶好總公司的資料辦理就可以了,只要幾百元就行。\x0d\x0a開設所需要材料:\x0d\x0a1、 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x0d\x0a2、 總公司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x0d\x0a3、 異地分公司的名稱\x0d\x0a4、 總公司的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x0d\x0a5、 總公司公章\x0d\x0a6、 總公司驗資報告\x0d\x0a7、 總公司董事會決議開設流程:查名——帶總公司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復印件)開驗資帳戶——驗資(總公司匯3萬元人民幣作為營運資金進行驗資)——送工商領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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