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規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條規定,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第九百二十一條規定,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并支付利息。,第九百二十二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第九百二十三條規定,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同意或者追認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或者追認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了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第三人的除外。,第九百二十四條規定,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第九百二十五條規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委托合同可以單方解除。委托人或受托人以其單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委托合同,無需對方同意,該解除權是形成權。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委托合同于通知到達對方時終止。,《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外,無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因解除時間不當造成的直接損失,有償委托合同的解除方應當賠償對方的直接損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一)委托合同是諾成合同,非要式合同,當委托人將自己的事務托付他人辦理時,受托人作出允許才可達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諾之時,委托合同即告成立。,(二)委托合同可以是無償單務合同,也可以為雙務有償合同。凡屬于民事日常生活與活動的事務,通常為無償單務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要支付報酬的情況下,委托合同方成為有償雙務合同。,(三)委托合同的標的是處理事務的行為,委托合同只強調以處理事務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務且有成果為要件。委托合同不適用于具有人身性質的行為和履行人身性質的債務的行為。,第一,如果合同約定由律師事務所(或律師)處理合同當事人相關事宜,則此類法律服務合同屬于委托合同的其中一種。,第二,如果合同約定律師事務所僅就某一特定問題向合同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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