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或股東委派(此時為1人有限公司)。
2),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3),有限公司不設立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的。經理的任職,公司法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一般來說,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因為執行董事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董事會的職能);
不過也可以直接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個人感覺,由股東會來聘任有點不合適,因為顧名思義,“經理”的意思是“經營管理”,在這些事情上,執行董事比股東們應該更為了解。所以,經理由執行董事來聘任更為合適。不過,經理在不設董事會的情況下由股東會聘任,也不違反公司法)。
上面是執行董事和經理的產生,公司法規定,執行董事可以兼任經理。
公司法同樣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董事長、經理來擔任。
在沒有特別法規定的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由上述三種主體中的一個來擔任。
那么在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看章程規定)的情況下,執行董事可以由股東會或股東(1人有限公司)選舉別的人來擔任。而且,執行董事不一定非得由股東來擔任,完全可以由非股東人員來擔任(只要不違反董事、監事、高管任職原則就可以)。
綜上,執行董事、經理、法定代表人有時候可以是一個人。
一般情況下,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 其他要設立設董事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認定公司是否屬于“規模較小”,雖然《公司法》沒有具體規定,但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2月19日制訂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中對中小企業的標準給予了明確的界定,足以參考。
根據《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第4條的規定,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根據《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對各種行業的中小型企業標準做的明確界定,《公司法》中的公司“規模較小”至少應符合《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中關于中小型企業的界定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一般情況下,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不設董事會、監事會,還可以不設經理
有限公司設立董事會成員為3-13人,可以設立監事會成員為3人以上;也可以不設董事會,設立執行董事一名;不設監事會,需設監事1-2名
一、董事會設定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董事
《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擴展資料:
董事會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董事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