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本文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處罰書怎么寫及 范文 ,僅供參考。
處罰書范文篇一:泥水陳志班組:
你班組于20xx年x月x日在西二路排水工程施工中,未做到工完料盡,文明施工。且在項目部多次通知,將未用完的磚頭收集至指定位置,拒不執(zhí)行!造成200余塊磚頭被掩埋,后由項目部后勤人員于20xx年11月13日星期日撿出。 鑒于上述行為,影響惡劣!經項目部決定,對你班組處以200元罰款!如再次發(fā)生浪費材料,不執(zhí)行項目部指令。將加重處罰力度!
西二路項目部
xx年x月x日
處罰書范文篇二:員工處罰 通知書
編號: 日期:
姓名: 所屬部門: 職位: 所犯過失:
拖延工作上的手續(xù)或 報告 ,或有弄虛作假行為
違反本規(guī)則及其他公司各 規(guī)章制度 攜帶有酒氣上班 委托他人打卡,或受他人委托代其打卡不檢點行為 工作中未經上級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未經批準,在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進入公司或滯留其中 未經批準,將公司的財物帶出公司,或企圖帶出公司 未經批準,在非工作時間邀約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公司 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工作時打瞌睡 未按公司規(guī)定提交相關數據報告。 串崗或聚集閑聊 工作怠慢,經上級警告仍不改正 屢次逃避工作 故意不服從上級或拒絕接受正當命令
故意不以適當 方法 工作
大聲喧嘩、吵架,擾亂工作場所秩序
工作時間內玩游戲 在互聯(lián)網上閱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
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的器物、機器及其他物品損壞 工作中打私人電話(使用公司的電話或個人的手機)
工作時間內公司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
公私混淆,給公司的業(yè)務造成損害時
其它 不良行為:
造成后果:
處分:
譴責(口頭警告)
記小過處分
記大過處分
停職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____日 罰款:
處罰依據:根據員工守則第82條,第83條。
處罰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檢查人: 罰單簽署人:
被處罰人:
備 注1、 本罰單正聯(lián)交由財務保存;副聯(lián)(復印件)由行政備案(記入員工檔案)。
2、本罰單作為員工考評的依據之一。
xxx公司
處罰書范文篇四:行政處罰決定書(糧)罰〔20xx〕001號
當事人:XXX;(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
當事人XXX一案,本機關于20xx年XXX月XXX日批準立案,經依法調查,現已查明:當事人于20xx年XXX月—XXX月經營XXX的“XXX”,違法所得XXX元,尚余XXX件未售出(規(guī)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已被本機關依法登記保存。
違法事實認定的理由如下:
1、本機關于20xx年XXX月從當事人倉庫里抽檢了標稱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XXX、XXX和XXX的三個“XXX”農藥樣品,經檢驗,生產批號為XXX的質量合格,另兩個批次不合格。一個是生產批號為XXX的XXX含量為1.7%,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3%,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另一個是生產批號為XXX的XXX含量為2.0%,質量標準應為≤1.4%,超出質量標準0.6%,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本機關向當事人及時當面送達了產品檢驗報告,當事人當場表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不申請復檢,在法定申請復檢期限內也未申請復檢。依據《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下列農藥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判定標稱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XXX和XXX的“XXX”農藥為劣質農藥。當事人銷售的產品里含有的高毒禁用“XXX”成分超過標準,同時違反了《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農業(yè)投入品。對限制使用的農業(yè)投入品,經營者應當告知購買者有關使用范圍和用法、用量等內容”。
20xx年10月26日,XXX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了標稱XXX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為XXX和XXX的劣質“XXX”農藥是該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
2、當事人于20xx年春季從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進XXX件“XXX”(規(guī)格為每件20瓶,每瓶300毫升)。其中生產批號為XXX的XXX件(該批次質量合格);生產批號為XXX的XXX件;生產批號為XXX的XXX件。本機關核實當事人共銷售了XXX件劣質“XXX”農藥,銷售收入135078.60元。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本《實施辦法》所稱“違法所得”,是指違法生產、經營農藥的銷售收入”,認定當事人經營劣質農藥的違法所得為135078.60元。本機關依法對尚未銷售的XXX件劣質農藥進行了證據登記保存。
以上違法事實有以下證據為證:1、湖北XXX農資有限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湖北XXX農資有限公司XXX農藥經營上崗證復印件;
3、湖北瑞豐達農資有限 公司法 定代表人XXX身份證復印件;4、抽樣取證憑證;5、證據登記保存清單;6、生產批號為XXX、XXX、XXX的XXX農藥產品合格證;7、詢問筆錄;8、現場檢查(勘驗)筆錄;9、涉案產品購、銷憑證復印件;10、產品確認通知書;11、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書面確認材料; 12、涉案產品檢驗報告; 13、涉案產品檢驗報告送達回證;14、其他有關材料。
本機關于20xx年11月13日經過集體討論,20xx年11月15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鄂(農藥)罰[20xx]XX號),20xx年11月15日當面送達,當事人法定代表人XXX簽收。在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要求聽證,但進行了陳述申辯。當事人稱:一是批號為XXX批次的劣質農藥XXX含量超出質量標準0.3%,請求對這個批次的產品從輕處罰,二是在20xx年11月9日—20xx年11月16日又從天門、潛江、沙洋收回劣質農藥XXX件。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經營的劣質農藥性質屬于高毒禁用成分“XXX”超標,既是劣質農藥,又事關農產品質量安全,對當事人處以違法所得兩倍的罰款已經較輕,在決定中維持倍數不變;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當事人請求盡量收回已經銷售的劣質農藥,收回劣質農藥的銷售收入不計算違法所得。本機關本著 教育 與處罰相結合,以教育為主的原則,同意當事人主動收回已經銷售的劣質農藥,并設定了期限,以督促當事人迅速收回已經銷售的農藥,本機關在實際工作中也盡量將當事人收回劣質農藥的時間延長至案件核實完畢之時。20xx年11月8日,本機關案件核實工作全部完成,根據當事人申請,本機關對當事人收回的劣質農藥進行勘驗,核定數量為XXX件,并依法進行了登記保存。對于后續(xù)退回的農藥,本機關不予認定,對于當事人的違法所得,認定為135078.60元。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禁止生產、經營和使用劣質農藥。下列農藥為劣質農藥:(一)不符合農藥產品質量標準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嚴禁銷售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農業(yè)投入品。對限制使用的農業(yè)投入品,經營者應當告知購買者有關使用范圍和用法、用量等內容”等有關規(guī)定,依據《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行政處罰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生產、經營假農藥、劣質農藥的,依照刑法關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者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有關部門沒收假農藥、劣質農藥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吊銷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由工業(yè)產品許可管理部門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者農藥生產批準文件”的規(guī)定,本機關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沒收標稱X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證號為XXX生產批號為XXX和XXX的劣質農藥“XXX”XXX件;
2、沒收違法所得135078.60元;
3、并處違法所得2倍罰款270157.20元。罰沒款合計405235.80元。
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武漢市農業(yè)銀行大東門支行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guī)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或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武昌區(qū)人民法院起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執(zhí)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起訴,也不履行義務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20xx年x月x日
書證是法律領域中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重要證據之一,主要通過文字、圖形、符號等不同形式的記載來呈現。書證在案件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幫助法官和律師理解案件背景、確定事實并作出裁決。
文字書證是以文字記載內容,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書證。這類書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協(xié)議、信件、備忘錄等。通過閱讀文字書證,法律專業(yè)人士可以了解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案件中的重要條款和協(xié)議。
圖形書證通過圖形表現內容,證明案件中的特定情況。這類書證可能包括地圖、圖表、照片或圖紙等。圖形書證在解釋案件細節(jié)、展示物品位置或描述案件場景時極為有用。
符號書證以符號作為內容,證明案件相關情形。例如,商標、標志、代碼或特定符號可能被用來證明商標權、所有權或特定產品的識別。
私文書證是指除了公文書證之外的書證。這類書證通常由個人或組織自行制作,用于記錄個人事務、財務信息或公司內部活動。私文書證在證明個人或組織之間的關系、財務交易或內部管理情況時非常重要。
公文書證是由工價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制作的文書。這些文書具有官方性質,常用于證明法律關系、權力分配或特定行為的合法性。公文書證在法律程序中具有較高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處分性書證記載的內容旨在產生法律后果。這類書證包括但不限于判決書、合同、許可證等。處分性書證的法律效力在于它們可能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或責任。
報道性書證記載或表述的內容反映制作人的見聞、感想、體會等。這類書證可能包括新聞報道、個人日記或博客文章等。報道性書證在了解事件背景、當事人觀點或社會文化環(huán)境等方面提供了有價值的信息。
書證是指以其內容來證明待證事實的有關情況的文字材料。凡是以文字來記載人的思想和行為以及采用各種符號、圖案來表達人的思想,其內容對待證事實具有證明作用的物品都是書證。書證從形式上來講取決于它所采用的書面形式,從內容上而言取決于它所記載或表達的思想內涵與案情具有關聯(lián)性,因此能夠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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