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侵權的立案追訴標準為:1、假冒商標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2、銷售假冒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3、偽造他人注冊商標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在很多時候商標是一家公司的門面是很重要的一筆財富,所以在有人侵犯商標權的時候一定要維護自己的利益到底,將違法分子繩之于法。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達到一定追訴標準就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在很多時候我們為了保護我們自己的利益選擇訴訟的方式,在問題給予解決之后還是會有很多的人不會知錯就改還是知法犯法,所以我們可以進行再次追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六十九條 [假冒注冊商標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七十條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法律分析:商標侵權是否立案視獲利金額、假冒數量和主觀因素而定。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或其他嚴重情況即可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第七十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法律分析:作為商標權人,申請商標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不受到不法侵害,我國《商標法》規定了以下7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行為;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行為;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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