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案由是什么,書寫民事起訴狀,都應當按照三步走程序,即表明原被告身份、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原告:薛xx,男,漢族,1966年1月29日出生,住址:廣州市xx路xx號地下,郵政編碼:510000,身份證號碼:440104xxxxx9191,手機:13710xxxx33。委托代理人:XXXXXXX被告:李xx,男,漢族,1966年11月16日出生,住址:廣州市XXXXX,郵政編碼:510510,身份證號碼:44010xxxxx16033,電話:8709xxxx,手機:13902xxxx68。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請求:1、判決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和《補充協議》;2、判決被告返還原告房屋租賃押金人民幣104,704元;3、判決被告賠償原告裝修損失費人民幣1,157,271元;4、判決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評估費。事實與理由:原告(承租方)與被告(出租方)于2004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見附件1),原告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1、位置:甲方租給乙方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2、用途:乙方租用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6年,從2004年10月18日起至2010年10月18日第三條:押金租金的交納1、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2、租金共計45960元/月第四條:付款時間乙方在簽本合同時,即向甲方交付押金91920元第五條:權利義務4、協助乙方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原告與被告于2005年1月18日,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見附件2):“一、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乙方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二、乙方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月人民幣陸仟叁佰玖拾貳元(¥6392元),協議押金為人民幣壹萬貳千柒佰捌拾元整(¥12784)。”當時的實際情況是,原告與被告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原告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原告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果僅僅承擔協助義務,那么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捺手印。后來原告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總之,導致房屋租賃糾紛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租賃逾期,抵押權和租賃權相沖突,未滿足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等。上文是一篇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起訴狀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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