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親對外所欠的債務原則上子女是沒有義務償還,但是如果父親不幸去世并且留有遺產的,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應當在繼承遺產范圍之內償還父親生前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孩子是成年人,父母的債務與子女無關,一般情況下不會查封子女的房產。但如果子女的房產是父母為了躲避債務無償贈與的,債權人有證據證明的,其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撤銷之后,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可能被保全。如果孩子未成年且沒有收入,與父母共同生活,還在名下的房產很可能會被保全。
法律分析
相關法律沒有父母債子女還的規(guī)定,若子女繼承了父母遺產的且父母有債務的就要清償父母債務。父母債子女可還可不還,個人權利、個人義務都歸屬于本人,與別人無關。一個人的權利義務跟隨當事人的生命的產生而產生,當事人生命的終結而終結。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母與子女都是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債與其子女無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兒子在繼承了父親遺產、接受父親贈予、使用父親所借財務的情況下,兒子需要償還父親的債務。除此之外的父債子償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父親的個人債務,子女不承擔償還的義務;如果父親有財產,就由父親的財產來償還;如果財產已經被繼承人繼承,那么繼承人就應該償還這筆債務。如果財產不足償還債務份額,那么繼續(xù)人繼承了多少財產,就償還多少債務,不足的部分不用償還。但在以下情況,子應當代替父親償還債務:接受了父親的贈與,造成父親的債務不能償還,不論這種贈于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從父親那里繼承了遺產,在接受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父親借的債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別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與父親一起生活。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