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和越南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程序
以云浮市云安區為例,中國人和越南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程序具體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區婚姻登記處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當場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結婚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區婚姻登記處服務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擴展資料
一、結婚登記時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男女雙方其中一方具有云安區戶籍。
2、其中一方為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華僑或者外國人。
二、不予辦理的情形: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雙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參考資料來源:云浮市云安區人民政府-涉港、澳、臺,華僑、外國人結婚登記辦事指南
中國公民同越南人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 中國公民同越南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越南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 越南僑民 )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越南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越南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 國籍 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越南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越南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越南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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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那些手續
中國人和越南人結婚需要那些手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登記結婚的幾項規定》。按照這個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僑)在中國境內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
(
未婚、離婚、喪偶;下同)
;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和男女雙方的照片。
對上述證件齊全的結婚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和中國公民不屬該規定中禁止與外國人結婚的人員,準予結婚,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準予登記,并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依法不予登記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離婚后,在我國境內雙方自愿要求復婚的,按涉外結婚的有關規定辦理。 對于雙方都是外國人,要求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的,只要他們具備《中國人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所要求的證件,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可予辦理結婚登記。但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讓婚姻當事人提供其本國法律在外國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
越南人和中國人合法結婚需要多少錢?
中國人與越南人結婚要辦那些手續?
一、在越南登記結婚:
(一)、你自己要在國內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350元(2個星期才OK)。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00元(1個星期才OK)。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60美元)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交錢了事) 400元左右(1天就OK)。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東東、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00元左右。4、在越南登記(地方司法廳)交300元左右,另給小費200元。2個月后發證給你。
二、在中國登記結婚:
(一)、女方在越南辦以下手續:1、在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2、到越南出入境局(外事局)認證 。3、到中國駐越南領事館認證 。
(二)、在國內的程序如下:1、去首府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
這個應該不需要特別的熟悉,你可以去民政局問一下。
越南人與中國人辦理結婚手續如何?
我是越南人,男朋友是中國人,我們辦理結婚手續需要辦的證件包括:護照,身份證,單身證明 并已經翻譯為中文,有河內市政府的司法部公正。這樣,我的資料還要拿到越南駐華大使館做證明嗎?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愿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六、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七、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一、在國內的程序如下:1、回家鄉公證處開未婚公證(之前要去派出所、街道辦) 350元(2個星期才OK)。2、到首府司法廳認證 300元(1個星期才OK)。3、到首府外事辦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4、到越南駐中國領事館認證 200元(1個星期才OK)。(如果不在領事館認證的話也可到中國駐河內大使館認證 60美元)
二、在越南的程序如下:1、去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要登記表。2、去河內涉外婚姻醫院體檢(交錢了事) 400元左右(1天就OK)。3、把所有公證、認證的東東、男女雙方填好登記表、個人簡歷讓有資質的人翻譯成越南文 400元左右。4、在越南登記處(地方司法廳)交表 300元(另給小費200元 )(2個月才OK)
三、女方在越南開公證、認證的費用大概在100元這樣,不過想快的話要給公安小費300元左右
護照,身份證,單身證明 并已經翻譯為中文,有河內市政府的司法部公正。當然得拿到大使館去認證一下,這樣就行了。
這個嘛 你去使館問
當然要
越南人跟中國人結婚怎么在中國辦身份證
由于近期中越關系比較緊張,現在越南人不能加入中國國籍,沒有國籍就不能辦理身份證,現在只能按照公安局要求定期簽證,待以后有新的政策時再考慮申請中國國籍吧。不過沒有國籍也不影響結婚生子,只是找工作難一點,養老保險和醫保等只能參加保險公司的商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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