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公交車司機駕駛是什么罪
法律主觀:
對于乘客實施“ 搶奪方向盤 、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的,按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定罪處罰,并強調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具有“持械襲擊駕駛人員”等幾類特定情形的,予以從重處罰。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隨意毆打其他乘客,追逐、辱罵他人,或者起哄鬧事,妨害公共交通工具運營秩序、影響行車安全的,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適用 尋釁滋事罪 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毆打公交車司機構成什么罪
毆打公交車司機可能會涉嫌犯故意傷害罪、交通肇事罪、擾亂公共秩序罪。具體來說,若毆打的是正在駕駛過程中的司機,使得交通事故發生、且事故發生后造成的后果比較嚴重,那么就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
【法律分析】
1、毆打公交車司機可能會涉嫌犯故意傷害罪;如果被毆打的司機受到的傷情為輕傷以上,則毆打行為人涉嫌犯了故意傷害罪。所謂輕傷,是指由于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于輕微傷害的損傷。2、若毆打的是正在駕駛過程中的司機,使得交通事故發生、且事故發生后造成的后果比較嚴重,那么就涉嫌犯了交通肇事罪。3、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糾集多人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妨礙安全駕駛如何處罰
1、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的被告人就屬于這種情形,另外,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還會加重處罰,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依據《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駕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2、除此之外,有些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隨意毆打其他乘客,追逐、辱罵他人,或者起哄鬧事,如果危害公共安全,則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妨害的僅是公共交通工具運營秩序,則會構成尋釁滋事罪。
妨害安全駕駛罪是什么
妨害安全駕駛罪的意思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干擾正常駕駛的行為。妨害安全駕駛罪并非是行為犯,而是抽象的危險犯。只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才能成立妨害安全駕駛罪。例如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隨意毆打其他乘客,追逐、辱罵他人,或者起哄鬧事的,只能成立尋釁滋事罪,不能成立妨害安全駕駛罪。
犯妨害安全駕駛罪,如果同時觸犯其他罪名,系想象競合犯,應擇一重罪論處。成立妨害安全駕駛罪,要求行為發生在行駛中的車輛、船舶、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如果公共交通工具處于停止狀態,如司機將公交車停在公交站臺,然后起身毆打乘客的,不構成妨害安全駕駛罪。換言之,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應當作字面解釋,不能作擴大解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
【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推薦:
個體工商戶信息查詢(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怎么查詢)
工傷民事賠償(民事與工傷賠償是否能兼得)
過失傷人致死罪(正當防衛過失傷人致死的怎么判刑)
擔保物權(擔保物權包括哪些)
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微傷(故意傷害致人輕微傷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