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派出所咋處理
輕傷二級派出所咋處理 輕傷二級已經涉及刑事犯罪,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需要經過公檢法三個階段,建議盡快委托律師介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里所說的“重傷”,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3)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其中“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之外的在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能夠引起威脅生命的并發癥,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包括顱腦損傷、頸 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骨盆部損傷、脊柱和脊髓損傷以及燒傷、燙傷、凍傷、電擊損傷、物理、化學或者生物等致傷因素引起的損傷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鑒定重傷主要依據該《人體重傷鑒定標準》進行。
3.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里所說的“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出 于損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傷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傷害后得不到及時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特別殘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嚴重殘疾而采用毀容、挖人眼睛、砍掉人雙腳等特別殘忍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
造成輕傷二級,派出所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調查證據,證據確鑿后,會拘留打人者,交到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二十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涉嫌故意傷害罪,可以立案偵查。
輕傷二級私人調解了,還要拘留嗎
如果是輕傷,雙方可以達成調解,是可以 不用拘留的,因為自己私了,就不用借助公權力來解決問題。
您好,要看對方是否去公安報案,如果公安以”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了就構成刑事犯罪,會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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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是否需要拘留應當結合全案具體案情進行認定。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不需要
私下調解了就沒事了啊
打架斗毆造成輕傷二級雙方調解后會被行政拘留嗎?
輕傷二級已經觸犯了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雙方調解和解只能處理民事賠償問題。
加害人的刑事責任問題,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結束后移交檢查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可以根據案情自己犯罪嫌疑人的社會危害性,決定是否起訴。
檢查機關起訴后,法院經過審理,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及案件情況,做出有罪判決或者不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不在當事人,而在檢察院和法院。
把人打成輕傷二級,現在調解不成,派出所要我辦取保候審,我還用去拘留所嗎?
把人打成輕傷二級,現在調解不成,派出所要我辦取保候審,我還用去拘留所嗎?我的意思是不是一天也不用在拘留所待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能夠不去拘留所是最好的!!就看當地派出所如何處理了!!溝通吧!!
那你就直接聽候法院審判吧
我被人打成了輕傷二級,現在調解一次沒成,明天去派出所,可以要求派出所馬上拘留對方嗎?我需要做什么?
你好,報警處理,申請傷情鑒定: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3、公安機關立案后,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到底啦~
如果經鑒定受害人的傷情達到輕傷二級,行為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賠償的責任。 如果當事人是受害人,且案件現在正在調解中,公安機關目前是不會對行為人采取強制措施的。 只有調解不成,或者一方拒絕調解的,公安機關才會對行為人采取強制措施。 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傷害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工傷。
答,打你的人與你是本村居民吧!如果是的就在派出所通過協商一下,給你藥費和部分資金來補償你的身體!這樣二家不記仇!事情不大沒必要讓打者做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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