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
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⑴累犯⑵犯罪集團的主犯⑶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專偵查的犯罪嫌疑屬人⑷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⑸暴力犯罪(輕傷案件除外)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2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七十八條: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專犯,以屬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根據《高檢規則》第三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不得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內對有下容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除了上述條件,就是不可以取保候審的吧。
不能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相關推薦:
法醫鑒定傷勢標準(法醫傷勢鑒定的標準)
非公務人員受賄罪(非公職人員受賄會否判刑)
旅游法律法規(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
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非法處置法院查封財物罪立案)
房產遺囑公證書(房產遺囑公證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