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信息錯誤,社保繳費是否有效?
公司入職一般是以你的應聘信息和學歷證明為準的,社保信息一般是不對外公布的,如想想修改個人信息可以到當地社保局進行修改。
個人參保人員保險信息變更提交材料:
(一)存檔卡。
(二)個人繳費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
(三)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原件。
(四)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及戶口薄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變更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證號碼需提供)。
(五)新選擇的繳費銀行借記卡或繳費銀行存折原件;(持本人18位身份證到以下銀行辦理借記卡:北京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農商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郵儲銀行;《郵政儲蓄存折》應為18位賬號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變更繳費銀行、借記卡號或存折賬號需提供)。
(六)與銀行簽訂的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變更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證號碼、繳費銀行、借記卡號或存折賬號需提供)。
注:變更醫院、地址、郵編、電話號碼提供(一)至(三)。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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