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關于網絡傳播不實言論的量刑的法律依據如下:
一、因為這些有的可能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中關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的處罰有: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二、造謠嚴重侵犯人權時,可以參照《刑法》侵犯人身權利的條款。
誹謗罪《刑法》條文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擴展資料:
網絡造謠誹謗的立案標準: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網絡誹謗罪的主體認定:
網絡誹謗與傳統的誹謗罪主體一樣,凡是具備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然而網絡空間里很少有人以自己的真實面目出現。
這就必然涉及到對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認定問題。網絡服務提供商主要分為網絡技術服務商(ISP)和網絡內容提供商(ICP)兩種。
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s),是指營利性使用網絡,為網絡用戶提供諸如網絡聯結、訪問以及信息服務等從事互聯網經營活動的服務提供商。
ICP(InternetContentProvider)是指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世界各國關于在網絡傳播中ISP是否要應承擔責任的規定并不統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造謠嚴重侵犯人權時,可以參照《刑法》侵犯人身權利的條款。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散布謠言是擾亂公共秩序,根據《刑法》第291條規定,散布虛假消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的是追究刑事責任。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所以說,若散布謠言,公安機關可以依據上述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派出所會依據規定,用傳喚證對行為人進行傳喚、查證、處罰。
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拓展資料:
謠言,指的是沒有相應事實基礎,卻被捏造出來并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受眾未被明確或暗示虛構的前提下,被捏造及傳播的與事實不同甚至相反的言論即是謠言。
散步謠言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7、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8、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9、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拓展資料:因此,如果散布謠言,公安機關就會依據上述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派出所會依據規定,用傳喚證對行為人進行傳喚、查證、處罰。
散布謠言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拓展資料
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因此對正常的社會秩序易造成不良影響。 偷換概念、以偏概全,食品謠言防不勝防;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從眾心理加速傳播。
網絡謠言尤其是網絡政治謠言由于真偽難辨、蠱惑性強,容易帶來嚴重社會問題,甚至引發社會動蕩和政局失穩。許多國家把打擊網絡政治謠言作為謠言治理的重要內容,綜合施策、嚴厲打擊。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網絡謠言在什么情況下構成犯罪。該司法解釋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傳播網絡謠言被納入刑法:四種情形最高判七年。
從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實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傳播虛假消息 , 造成嚴重后果的 , 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中增加規定 :
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 , 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 ,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嚴重后果的 ,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 年 9 月 , 兩高公布司法解釋規定 :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 , 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 500 次以上的 , 應當被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 " 情節嚴重 ", 可構成誹謗罪。
2015 年 8 月 29 日 , 歷經三次審議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獲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 將四種情形的網絡謠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網絡謠言方面又有更嚴厲的舉措。
擴展資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因此,如果散布謠言,公安機關就會依據上述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派出所會依據規定,用傳喚證對行為人進行傳喚、查證、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也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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