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積極配合取證。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及時準備提供相關證據并與原告協(xié)商舉證期限。人民法院會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并經人民法院準許。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十九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并經人民法院準許。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舉證期限屆滿后,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zhí)峁┓瘩g證據或者對證據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受前款規(guī)定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殘或者自殺;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一、工傷認定期限為多長時間
1.受理時間:15日內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2.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間:最長不超過60日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即認定工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75日。
當然,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比如你和單位沒有簽勞動合同,工傷認定需要以存在勞動關系的仲裁結果作為做出工傷認定的依據,那么你申請勞動仲裁到仲裁結束,這段時間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時限就會中止。
二、公司可以單方撤銷工傷認定嗎
工傷認定申請,在材料遞交齊全的情況下是不能撤銷的。如果材料不齊全,勞動部門是還沒有判定依據是可以撤銷的,但是撤銷認定申請,必須是員工本人的意愿,公司沒有撤銷的權利。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y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xié)助。職業(yè)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yè)病防治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依法取得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在一般的工傷認定案件中,申請人能否提供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材料是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是否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性條件,如果勞動者不能提供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明材料,那么其工傷認定的申請將被拒之門外。由此可見,受傷勞動者及其家屬申請工傷認定的,一定得收集證據證明與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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