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女職工的特殊利益?
女職工的特殊利益是指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婦女應享有的合法權益外,還回享受國家針對女職工生理答、心理特點而制定的特殊利益保護措施。
(1)由于女職工存在與男職工不同的特殊生理,因此女職工在勞動中需要特殊保護。一方面,男女兩性在生理上的差別,決定了女職工不宜從事重體力勞動;另一方面,女性生理機能決定了女職工有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簡稱“四期”)的生理變化,在此期間需要進行特殊保護。
(2)由于女職工扮演雙重社會角色,家務勞動和社會勞動一肩挑,使女職工的精力和體力承受特殊壓力。
(3)現實生活中還存在著性別歧視現象,女職工權益被侵害的現象還時有發生。女職工的這種特殊性,決定了女職工的特殊利益和特殊要求。
女職工特殊權益是什么
急。謝謝 女職工在工作中享有的特殊權益包括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護,具體內容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都有明確的具體規定。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國務院第9號令)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還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因此,用人單位對懷孕女職工孕期檢查身體,視為事假扣發工資是錯誤的,應當立即糾正給予補發。對女職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還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損失。
根據《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女職工在孕期應享受以下特殊勞動保護:
(1)所在單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2)《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中第6條規定:懷孕婦女禁忌從事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鈹、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作業;《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級》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3)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其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或安排其他勞動。對懷孕7個月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4)定期進行產前檢查,檢查所費時間算勞動時間,檢查費用由所在單位負擔。
根據《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在產期應享受的待遇是:
(1)所在單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2)女職工分娩時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醫療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3)女職工產期為90天,其中產前為15天,產后為75天。難產的,增加產期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暫行辦法》規定,企業必須與女職工簽訂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暫行辦法》要求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就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暫行辦法》規定,男女職工同工同酬,男女職工公平競聘上崗,女職工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公平享受工作安排、工資、福利待遇等。生效的企業女職工特殊權益專項集體合同,必須向企業女職工公布。
【女職工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女職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什么是女職工權益
女職工在工作中抄享有的特殊權襲益包括我國法律、法規、政策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護,具體內容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規定》、《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中都有明確的具體規定。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國務院第9號令)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還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因此,用人單位對懷孕女職工孕期檢查身體,視為事假扣發工資是錯誤的,應當立即糾正給予補發。對女職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還應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賠償損失。
國家規定女職工享受的各類休假等相關權益
淺談工會如何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是工會最基本、最重要的職能,也是女職工工作的主要內容版,我認為應主要權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內容;二、女職工的勞動保護;三、關于進一步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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