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的汽車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剮蹭,物業應該賠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專第四章第三十六條:物屬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機動車在小區地下車庫停放應該是簽署了合同,繳納了費用的。車輛發生任何損失都應該由物業承擔全部損失。物業可以現金賠償,也可以負責修車或者免除一段時間的停車費用。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物業管理
業主車子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碰擦,物業是沒有責任的,但是物業有幫助尋找肇事者的義務。在車庫里被碰擦,屬于車庫內的交通事故,應當報警由交警來定責,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我在小區交了停車費,但是車子被別人給刮蹭了,肇事者還逃逸了,這種情況下物業到底有沒有責任賠償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一看
有。當然也要視情況而定。
車子在小區被刮物業是否要承擔責任,要看業主是否與物業有合同約定。如果與物業有約定,則要明確物業對車輛承擔何種義務。如物業承擔保管義務,收費的性質就是保管費,因此物業是要承擔責任的。如合同約定物業只提供停車場地租賃,不承擔對車輛的保管義務,那么車輛被刮物業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車庫內必須依照指示行車:在地下車庫內必須依照地面或墻上標志的方向指示行車,切忌逆行,還要注意避讓從其他車位駛出的車輛。通過一些直角或急彎時,要為車輛預留足夠的轉向空間,長軸距車輛需要小心。勉強通過可能就會嘗到攔腰一撞的苦果。
2、車庫內行駛必須使用近光燈:地下車庫內的光線比較暗,用戶必須開啟車燈。開個近光燈已經足夠照明了,而且燈光還能在轉彎位置提示其他車輛注意來車。在地下車庫內開啟遠光燈是極其不道德的行為。
3、停車時一定要車頭朝外:在地下車庫停車時,建議大家養成車頭朝外停放的習慣。花些時間將車輛倒進車位,離開的時候就省事多了。并且緊挨柱子的車位也盡量不要停,假如停在旁邊的車離車很近,柱子就會成為出庫的一個障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廈門數部豪車停在車庫被劃傷 業主:物業負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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