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戶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于哪一種了。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這種情況屬于夫妻投靠落戶。
所需材料
1、凡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2、凡申請夫妻投靠入戶的,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后,提供復印件)。
3、申請配偶來市入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二)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街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或計生證);
(三)申請來市入戶一方屬非農業人口的,須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
(四)屬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級醫院診斷結果證明,屬重殘的需出具市一級殘聯核發的殘疾證;
(五)屬特困戶的需提供街鎮政府出具的調查證明及有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
4、被批準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準遷證》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然后再憑《準遷證》 (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配偶的戶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擴展資料
結婚遷移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一、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二、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三、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四、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五、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六、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七、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戶口遷移
本人或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后,會給當事人開具準予落戶遷入的準遷證。取得當事人戶籍資料之后,當事人或戶主再回到落戶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擴展資料⑴因讀大中專院校及技工學校而“農轉非”,畢業后無工作安排回原籍的畢業生;
⑵夫妻一方是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方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跟隨父母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員;
⑷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編有門牌,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⑸原征地辦理了就地“農轉非”,現要求“非轉農”的,如戶口和人員都還在農村生活居住的;
⑹已掛牌“村改居”的村委會,一律不得辦理“非轉農”遷入;
⑺已有規劃“村改居”但還未掛牌的村委會,以上(四)、(五)項不得辦理“非轉農”遷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戶口遷移
國家規定農戶家庭出現以下四種情況,便符合分戶條件。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并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二: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三: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四:離婚也是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1、農村分戶需要的手續如下:
(1)、分戶申請人寫一份“分戶申請書”提交當地村委會,經同意后蓋章。
(2)、分戶申請經村委會同意蓋章后,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以及房產證或土地證,經戶籍管理派出所片警審核同意。
(3)、經當地派出所審核通過后辦理新的戶口簿。
2、辦理農村分戶要提供的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獨立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搬遷,則需要搬遷安置證明;
(5)、派出所片警調查意見;
(6)、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
擴展資料:
辦理農村分戶需滿足的條件:
1、戶口需要在本村,這個是最基本的,如果戶口不在本村,就不屬于本村的村民,是不可能分戶的。
2、年齡方面,需要年滿18周歲,并且該子女有一定的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和父母分開居住后,能夠獨立生活,如果分戶后,還是靠吃父母的,這種情況是不行的。
3、假如兒子結婚后,為了生活上的方便,需要和父母分開居住,同時自己組建家庭后,能夠獨立生活,這樣的也可以分戶。
4、如果夫妻雙方已經離婚,已經分開生活,另外一方也可以重新申請宅基地(這點有假離婚,非法獲取宅基地的情況)。
5、以上4點,都需要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村里面要同意,并且出具一定的證明,方可分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分戶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后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后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擴展資料:
分戶程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分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需要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一)《結婚證》;(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后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后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需要材料:
1、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有獨立的房產證或者土地證(這點是必要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則無效)。
3、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系證明(一般由村委會出具)。
4、若涉及拆建,則需要拆建安置證明。
5、片警調查意見(有些地方是所長簽字)。
(1)分戶人年滿18周歲,且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A、現在農村戶口分戶要求分戶人要年滿18周歲,并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就是說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成年人。
B、若是因為結婚,想要分戶,且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是可以分戶的。
(2)非獨生子女家庭
A、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開始執行計劃生育政策,這也導致了多數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孩子,針對這類獨生子女家庭而言,是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暫不允許分戶。
B、若是分戶家庭存在多個子女,其父母身邊需要留有一個子女,其他子女可以通過分戶來獲取宅基地建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本人或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后,會給當事人開具準予落戶遷入的準遷證。取得當事人戶籍資料之后,當事人或戶主再回到落戶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擴展資料⑴因讀大中專院校及技工學校而“農轉非”,畢業后無工作安排回原籍的畢業生;
⑵夫妻一方是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方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跟隨父母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員;
⑷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編有門牌,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⑸原征地辦理了就地“農轉非”,現要求“非轉農”的,如戶口和人員都還在農村生活居住的;
⑹已掛牌“村改居”的村委會,一律不得辦理“非轉農”遷入;
⑺已有規劃“村改居”但還未掛牌的村委會,以上(四)、(五)項不得辦理“非轉農”遷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戶口遷移
當事人想遷移戶籍,需要的手續如下:
本人或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說明情況,申請辦理落戶手續,派出所審核通過之后,會給當事人開具準予落戶遷入的準遷證。取得當事人戶籍資料之后,當事人或戶主再回到落戶所在地戶籍管理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戶口遷移的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后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百度百科
一是你在想落戶的地方開具一個同意落戶的證明到現戶籍所在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將遷移證交落戶的地方上戶,現在的做法是派出所可以直接通過網絡異地下戶,地本地上戶,很方便。
二是父母的戶口解決了后,帶結婚證、小孩的準生證和出生證明(缺一不可)到父母的戶口所在地上戶就行了,如果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的,可按自己的意愿隨父隨母都行。
擴展資料:
農村居民戶口特指在實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地區,與“城鎮居民戶口”相對應的戶口類型。根據公安部門對戶口的分類,只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后來,非農業戶口被說成城鎮戶口或城市戶口。
界定為農村戶口,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現戶口登記在村委會、依法承包農村責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繳納農業稅費并承擔農村公益事業勞務、沒有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
戶口難落
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有多種途徑。例如在有些地方是購置房產達到一定要求之后就能解決在城鎮落戶的問題;又如有些地方是在當地工作年限達到一定長度后就可以轉為城市戶口—譬如上海,工作7年持有上海居住證就可以轉為上海城市戶口等等。
但是想要從城市戶口轉為農村戶口,卻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首先要找到愿意接納你的村莊,然后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且受到村鎮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之后在相關材料上加蓋公章。
依地域不同,有些地方可能還需要證明自身在城市沒有工作,并繳納260元戶籍費。但即使走完了以上流程,仍不一定能夠成功落戶,大多數情況下,當地公安局戶政管理部門不會批準“非轉農”。
戶口值錢
出現“農村戶口比城市戶口更值錢”的現象,根本原因還是如今的農村戶口蘊含著更高的經濟利益。對于這一現象,有學者認為,當前的土地制度使得農民難以真正“走出去”和“留下來”,一些地方的戶籍改革試點中,甚至出現了原有城市戶籍人口希望換成農村戶籍的“逆城市化”現象。
“逆城市化”主要源于土地利益。由于過去發展城鎮化、工業化以及“房地產化”,使得土地大幅升值。為此,很多農民即便身在城市務工,也不愿意從農村戶口變為城鎮戶口,因為變成城鎮戶口后就會失去土地,失去分享土地紅利的機會。
與分享土地紅利相比,可以享受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特定情況下有更多保障功能的新農合等等,倒在其次。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農村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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