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可以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轉讓給子女,與子女一起辦理出售、捐贈手續,并通過房產辦理產權證。遺產繼承只適用于老年人去世后的財產轉讓。遺產必須由老人生前的書面遺囑和公證處公證。老人去世后,孩子們憑老人的意愿到房產管理處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老人生前沒有立遺囑,死后如何分割財產就成了孩子們的難題。老年人死亡前后向子女轉移財產的性質不同。轉讓只能在死前贈與或者變賣,死后轉讓屬于財產繼承,包括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
老年人生前將房地產轉讓給子女,是老年人通過贈與、出售等方式將房地產處置給子女的行為。它是老年人在所有權上行使處分權或收益權。
老年人與子女之間有法律關系,如饋贈或買賣。老人去世后,將不動產轉讓給子女,是老人的子女通過遺囑安排或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定繼承權取得或分割的遺產。他的子女和老人之間有法律關系可以繼承或被繼承。如果家里兄弟姐妹比較多,為了避免后人猝死引起糾紛,最好早點做公證,提前安排后事。如果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沒關系。不會有不必要的麻煩,當然,可能還有很多其他孩子不知道的事情需要提前告知。
這兩種方法都應經過公證,以確保將來不會發生糾紛。在我的生活中,不動產處置的好處是我把房子給了我想要的任何人,并且自己做決定。已經發生了一些過戶費,比死后的還要多。缺點是處理死亡問題不利于家庭和諧。死后財產的處置是繼承。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只要不出意外,遺囑繼承一般可以按照老人的意愿辦理房地產。法定繼承不僅可以由子女繼承,也可以由一級繼承人繼承,這種繼承方式比較復雜,容易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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