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男方出軌離婚的判決和財產分配問題,根據中國現行法律,主要依據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判定:
1、離婚判決:
如果男方出軌,女方可以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果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通常會準予離婚。
2、財產分配:
根據相關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如果男方的出軌行為構成法定過錯,如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法院在財產分割時,會考慮出軌一方對雙方感情破裂的影響,在照顧無過錯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3、損害賠償:
如果男方出軌且存在法定過錯情形,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通常不會很高,法院會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因素綜合考慮。
4、孩子撫養權:
對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在判決時不會首先考慮是否出軌,而會首先考慮怎樣有利于孩子。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先協商,協商不成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八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
起訴離婚要求主要包括:
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
6、其他證據材料。
為了保留證據,建議收集以下證據:
1、通訊記錄:保存所有與出軌相關的短信、微信、郵件等電子通信記錄,以及任何可能證明男方與第三者保持不正當關系的證據。
2、照片和視頻:如果有機會拍攝到男方與第三者在一起的照片或視頻,這也是重要的證據。
3、證人證言:尋找可能的目擊者或知情人士,他們可以提供證詞支持你的主張。
4、第三方證據:如酒店記錄、開房記錄等,可以證明男方與第三者共同居住的證據。
保留這些證據有助于在法庭上證明男方的過錯行為,從而在離婚訴訟中爭取到更有利的判決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分析:就離婚意愿來說,如果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判離。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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