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結婚證在哪里辦
1、雙方同一城市
男女雙方在同一城市是比較好辦的,只要到其中一社區的婚姻登記處登記,就可以辦理結婚證。
2、異地辦理結婚證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在外打拼,并在大城市內戀愛結婚,那么對于男女雙方異地結婚應該去哪里領取結婚證呢?男女雙方異地,需要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男方戶籍所在地或女方戶籍所在地都行)。
例如,男方是上海的,女方是北京的,但兩人在杭州工作,并且在杭州戀愛打算結婚。那么兩人需要到上海或是北京的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兩人是無法在杭州的民政局登記結婚的。
領證流程
1、申請結婚登記
想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前往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并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注意內容要與戶口本或是身份證上的信息相一致。
2、審核文件
申請完結婚登記之后,將攜帶的登記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審核證件的正確與否。
3、發放證件
當確認無誤之后,工作人員會在雙方的結婚證上打上鋼印,將結婚證交給男女雙方,這時兩人就成為了合法夫妻。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結婚證的領取條件: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愿、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于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早于二十周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愈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于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后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登記去哪里的民政局
結婚登記需前往戶口所在地民政局,不可異地領證。
二、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
民政局辦理業務的時間一般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8:30到11:30,下午的13:30到17:30,根據地區的不同可能有半個小時的時間差別。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是不上班的,但是也有例外情況。
1、例外情況一之周末上班
部分地區為了方便新人領證,在周末的時候也會開放辦理領證業務,一般是周六進行辦理,周日休息,但是周六上班的民政局也有不同,有按照正常上班時間辦理的,也有只辦理半天業務的,還有只辦理提前預約業務的,具體情況根據當地政策而定。
2、例外情況二之特殊節日
有些含有特別意義的日子,比如520等,很多新人會有辦理領證業務的需求,部分地區為了滿足新人的需求,哪怕裝上周末或者節假日,也會開放辦理領證業務。
三、民政局婚姻登記的材料
前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需要以下材料:
1、新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
(臨時身份證也是可以的,集體戶口帶上自己的戶口卡和戶主地址頁的復印件就可以了)
2、兩個人近期的2寸合照三張。
3、雙方無配偶和不是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證明。
4、離婚的人還要帶上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離婚生效的證明。
結婚登記是夫妻雙方合法化身份關系的重要程序。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準備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夫妻雙方需要前往當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辦理流程上,一般包括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表》、提供雙方身份證明、戶口簿等相關證件,以及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等步驟。此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登記費用。至于所需材料,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一般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登記申請表、單身證明等。建議夫妻雙方提前咨詢當地民政局,了解具體的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確保順利完成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章 離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結婚證在哪里辦
法律分析:結婚證在民政局領。結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結婚登記要先提出結婚申請,然后提交雙方的相關證件,符合情況的,民政局會給予一份表格給你填寫,審查之后,符合條件的,會予以登記,并且頒發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領結婚證去哪里領
領取結婚證需要到當地的民政局或派出所進行辦理。
結婚證是夫妻雙方合法婚姻關系的證明文件,一般由當地的民政局或派出所出具。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并進行身份認證、面談等程序。待審核通過后,即可領取結婚證。不同地區的辦理流程和要求會有所不同,因此在具體辦理前最好先了解當地的相關規定和流程。
結婚證是夫妻雙方法律關系的重要證明,具有合法性和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結婚證可以用于房屋買賣、社保醫療、子女教育等各種證明身份和權益的場合。為了保障自身權益和避免糾紛,辦理結婚證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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