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男方出軌怎么離婚
法律主觀:
孕期男方出軌離婚的判決:男方出軌如果是屬于與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賠償,法院會予以支持。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在女方孕期時是不可以提出離婚訴訟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懷孕期間男人出軌了怎么辦
懷孕期間男人出軌了的處理方式如下:
1、可以協議離婚,雙方進行協商。
2、可以訴訟離婚,由女方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如果由女方提出離婚的,法院是會受理的。對于男方出軌的行為,法院經過調解,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要準備的材料,具體如下:
1、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孩子狀況。提供孩子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孩子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夫妻雙方經濟狀況。夫妻雙方收入、存款、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綜上所述,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離婚,男方不能起訴離婚,但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確有必要是指女方存在過錯,或者未盡對嬰幼兒的撫養義務,嚴重損害夫妻關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離婚請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依法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孕期老公出軌了法律怎么判
懷孕期間老公出軌,法律規定出軌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一般妻子在懷孕的時候,可能身體不方便,因此通常都是不與丈夫發生關系的,于是有些丈夫耐不住寂寞就有可能在婚內出軌。有證據證明男方出軌,未履行夫妻間應遵守的忠貞義務,對婚姻有過錯的,對女方造成心理上的傷害,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一、懷孕期間老公出軌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懷孕期間老公出軌,法律規定出軌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因此,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實踐中,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具體賠償數額沒有明確量化標準。二、妻子懷孕期間丈夫出軌可以離婚嗎 1、協議離婚 男女雙方都是自愿離婚的,可以相互協商,直到雙方都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訴訟離婚 女方在孕期、哺乳期、中止妊娠后是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的。 男方在上述期間內,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則不得向法院起訴離婚: (1)女方懷孕系婚后與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產后,身體健康已恢復;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三、女方起訴離婚可以有哪些訴訟請求? (1)有證據證明男方出軌,未履行夫妻間應遵守的忠貞義務,對婚姻有過錯的,對女方造成心理上的傷害,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孩子還在哺乳期的,一般隨母親生活,女方可以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妻子在懷孕期間,另一方是不能起訴離婚的,若是丈夫在此時出軌,另一方掌握了確切的證據,那么此時可以請求對方少分一部分共同財產,或者是支付一定的賠償金。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難以確定對方確實出軌,故而一般不能得到賠償。
懷孕期間老公出軌,離婚會怎么判
法律主觀:
《民法典》規定懷孕期間老公出軌,并不會因為懷孕而得到更多的賠償。只是看對方是否有法定的需要進行賠償的情形出現。男方在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原則上不得提出離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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