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嫁妝怎么分
嫁妝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后購置并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并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嫁妝根據上述原則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展資料:
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婚后財產具體分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后個人財產,具體區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工資、獎金;
②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 知識產權的收益;
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財產具體分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后個人財產,具體區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工資、獎金;
②生產、經營的收益;
③ 知識產權的收益;
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婚前財產
彩禮和嫁妝買的房子屬于誰?
彩禮和嫁妝買的房子一般是認定為贈與的,原則上婚前獲得的彩禮錢應該是女方的婚前財產。若是在登記結婚后陪送的嫁妝,這類女方娘家未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有特別約定的,則按約定來認定。
一、彩禮和嫁妝買的房子屬于誰? 彩禮錢一般認定為男方給女方的贈與,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用彩禮錢買房歸誰要分多種情況的,原則上婚前獲得的彩禮錢應該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用彩禮錢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屬于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2)婚后用彩禮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若房子是由男方家給與的彩禮購買,一般是屬于雙方擁有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看情況進行分割,結婚娘家陪送嫁妝,首先肯定屬于贈與行為;贈與的物品是屬于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還是女方個人的贈與,在離婚時能否要求全部返還,要結合嫁妝的贈與時間來具體判斷。 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 這類嫁妝應認定為女方娘家對女方個人的婚前贈與,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女方個人所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因此,在領取結婚證前尤其是農村地區,很多年輕人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或是基于風俗,先辦理酒席后領取結婚證的,在此時女方娘家陪送嫁妝屬于對女方個人的贈與。 若是在登記結婚后陪送的嫁妝,這類女方娘家未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約定的,則按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二、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首先要求“確已”用于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借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于共同生活。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在夫妻雙方結婚之前,一般男方需要支付彩禮給女方,而女方作為回贈會帶去嫁妝。在中國,這是一個傳統習俗。彩禮的用途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一種就是買房,此時我們是需要注意相關的彩禮的規定的,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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