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人死亡,遺囑是否有效分兩種情況:
(一)遺囑無效
1、只有一個遺產繼承人,遺囑無效,轉變成遺囑執行人
在簽訂遺囑的情況下,被繼承人也許并不會把自己的資產給遺囑執行人,所以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在遺產繼承的方式中,要是繼承人去世那么遺囑可能沒有辦法完成,在法律上也不會維護這樣的遺囑。當繼承人去世時,會根據遺囑執行人的先后順序劃分資產。要是想把資產交給不屬于法定繼承的人,那么就沒有辦法根據這份無效遺囑完成。
2、委托繼承權不適合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中的繼承人因為遺囑無效,所享受的繼承權不會受到法律維護,所以他們的兒女、孫兒女等小輩直系血親并不享受替代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繼承資產的權益。在繼承人只承諾給一個遺囑執行人時,遺囑執行人的小輩沒有辦法根據遺產繼承得到資產,但可以根據遺囑執行人中的代位繼承得到一部分的資產。可見,法律對委托繼承權有限定。
(二)遺囑有效
1、有好幾個遺產繼承人,遺囑有效
若被繼承人將資產分配給了好幾個遺產繼承人,那么即使當中一個或多個遺產繼承人去世,其余繼承人還可以根據遺產繼承對應的資產。
2、去世繼承人一部分資產轉變成遺囑執行人
去世繼承人的繼承權失去后,該一部分的資產便不可以根據被繼承人的想法來分配,要是沒有另外的遺囑劃分這些資產,則會轉變成遺囑執行人。
(三)可另外簽訂遺囑
在只有一個遺產繼承人的情況下,因為繼承人的去世,此前遺囑會自行無效,要是被繼承人不愿根據遺囑執行人來分配遺產,則可以再次草擬一份遺囑。若有好幾個遺產繼承人,繼承人還可以再次簽訂遺囑劃分資產。只需遺囑方式滿足法律法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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