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孩子戶口怎么辦
離婚女方孩子戶口的處理要看情況。 (一)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如果小孩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后給孩子遷戶口有什么規定?
1、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2、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3、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離婚這種事情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可以用普遍來形容了,我們確實都也聽說過不少關于離婚的事情。離婚看樣子是兩個人感情破裂,受苦的是兩個人,其實不是,受苦最大的應該是孩子。那么離婚后給孩子遷戶口是一個問題,下面我就為大家講解一下離婚之后如何給孩子遷戶口。一、離婚后小孩戶口的問題 一般來說是隨著離婚問題的解決一起解決的。對于離婚夫妻的戶口辦理,根據相關規定:“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于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 1、通常,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后,雙方的戶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的手續、流程有哪些? 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的手續、流程有哪些?上面說了一些問題,但是具體怎么辦,還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來辦,可以咨詢民政部門、派出所等相關戶籍辦理機構。這里對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的手續、流程做一般的介紹。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后,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如果成年,則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 前面說到,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還有就是,夫妻協議離婚和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對孩子的戶口辦理也有一定影響。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先告知戶籍民警要上戶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持戶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戶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簽署準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說的是孩子已經上戶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現實生活中,如果一方對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存在抵觸或拖延等情況,關于這一點只有兩個辦法: 1、協商。先和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小孩戶口。 2、起訴。上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總的來說,還是需要離婚夫妻雙方配合,以協商為主,沒有必要在小孩戶口問題上刁難對方,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孩子。如果在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上一方故意阻撓或拖延,去法院起訴的話,還是可行的。 相信大家看完了以上的文章對離婚后給孩子遷戶口的事情在心中一定會明白了,我們國家對于這件事早就有明確的規定了,我們在對這件事情上要用心來做,因為孩子是無辜的,受苦最大的就是孩子。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有關離婚后給孩子遷戶口的相關資料。
離婚孩子戶口遷出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后,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離婚后小孩戶口辦理,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戶口,需要遷移戶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戶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戶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2、孩子已上戶口,要辦理戶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4、準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5、《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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