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軍嫂會受到什么法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59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回同居或者結婚的,答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對于非法同居的并非現役軍人配偶的情形,僅為社會道德所譴責以及婚姻法反對并且懲罰的過錯行為。
對于軍婚,其特殊性就體現在上述法律規定之中,如果經調查認定,犯罪嫌疑人明知對方系現役軍人配偶仍然與之同居,就不但屬于社會道德所譴責與婚姻法所反對和懲罰的范疇,亦是刑法所反對并懲罰的范疇。構成破壞軍婚罪
如果系利用職權 從屬關系,以脅迫的手段奸淫現役軍人妻子的,按照強奸罪論處。
此外的猥褻等侵犯行為,構成行政處罰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
構成犯罪的,按照強制猥褻婦女罪論處
破壞軍婚罪。
會受到法律嚴懲,希望采納
神經病
和普通人一樣,除了婚姻保護法
如軍嫂受到老公在外包二奶感情傷害,能受法律保護嗎?那傷害人能受制裁嗎?
再請問,那個第三者能受法律的什么制裁?軍婚是保復護軍人的,不過要真有制這樣的問題,你可以跟軍人的領導反應,不知道她老公的官有多大呢,去部隊鬧的話她老公應該害怕吧,至少影響官運哈~~~我老公也是軍人,看到這個帖子真是來氣,不過還是祝愿她們能幸福,希望天下所有的軍人都能夠好好的疼愛他的妻子,因為真的很不容易~~~~
應該會吧,雖然是軍人也不能想怎樣就怎樣啊,軍婚也不代表他可以隨便胡來。
當然可以啊 其實這個吧 沒有重婚的話 第三者 應該不會受到什么制裁 但是 假如 有違反法律的行為 那軍人更會受到制裁的
會的,這種人根本不不配當軍人。真想揍扁他。現在軍人怎么回事啊,唉!
軍嫂受到外人傷害有沒有特殊法律保護
無故傷人當然要受到處分,不管是不是打軍嫂,打普通人也一樣要處分,而且打人者所專受處分是同樣的。屬并不會因為是軍嫂而有特別,當然,如果引起后果比較嚴重的話(比如引發該軍人出現問題),會考慮在量刑或裁量時處罰有所加重。
惡毒誹謗
一個體態豐滿的女子來到法庭,傷心地向法官問道:
“如專果一個人到處說我是屬河馬,我可以告他惡意造謠誹謗罪嗎?”
法官道:“當然可以,他什么時候把你當成河馬的?”
“自三年以前,他就經常向大家這樣說。”
“什么?自三年前就開始了?那你為什么現在才想起要起訴呢?”
“昨天我去新建的野生動物園玩,才知道河馬長什么樣子。”
就是按照侵權責任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就可以了啊
這個還真沒注意過
軍婚離婚率高嗎?軍嫂找小三就不行要犯罪,那軍官呢?不犯罪?這對軍嫂來說很不公平
為什么你的問題沒有被和諧掉,你知道自己在說什么嗎?還不公平,你覺得這種事情有可能發生在中國軍人身上嗎?國家軍人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榮譽和形象,你怎么會有這種問題冒出來
軍人紀律好,樓主不必操心,軍人代表的是國家的形象及榮譽,對此部隊管理的相當嚴格,正規的野戰軍連以下軍官整天忙的要死,找小三?幾乎沒有機會!
樓主,想多了,你以為軍人可以有小三嗎?軍人代表的是國家的形象及榮譽,對此部隊管內理的相當嚴格,容正規的野戰軍連以下軍官整天忙的要死,找小三?幾乎沒有機會!
當然軍人找小三的事情還是有的,部隊的軍官也不都是在忙,一些后機關領導干部也是有機會的,說實話這種情況如果被證實、被確認,且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其結果必須取消在部隊的一切待遇,開除軍籍!
軍嫂找小三也不是都進行了勞教,只有那種情況比較惡劣的,丈夫在軍事法庭上起訴的,后果比較嚴重的,才可能被勞教,如果丈夫不起訴的話,最后也只能是一起普通的離婚案!
部隊對個人作風問題抓得很嚴的,找小三,如果被發現,也是要吃不了兜著走的
丈夫是軍人,然復后太太跟制別的非軍人男人在一起,被丈夫抓到,是會判刑的。我聽說過判三年刑的。
但如果丈夫和女小三在一起,是不會被判刑的,因為保護的是軍人,而不是非軍人。也就是說軍人和別人胡搞是不會被判刑的。在新婚姻法以前,這種軍人依然有權選擇跟老婆離婚或不離婚,而軍嫂只能服從。比如丈夫有外遇,妻子要離婚,但丈夫不肯,那就不會離;如果丈夫有外遇,妻子不肯離婚,但丈夫要離,那就必須離,這叫軍婚受保護。但新婚姻法以后,如果軍人是過錯法,軍嫂也有權離婚。也就是說如果丈夫有外遇,暴力等,那么法院支持女方離婚。但軍嫂因為兩地分居等提出離婚則不得不到支持。不知道表達清楚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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