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對超生退費并沒有明確的政策。超生罰款,即社會撫養費,是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它屬于行政處罰的一種,具有強制性和補償性特點。一旦繳納,通常不可退回。
雖然我國的生育政策近年來有所放寬,允許一對夫妻生育三個子女,但這并不改變過去超生行為的違法性,也不影響已經作出的罰款決定。因此,目前已經繳納的超生罰款不會因政策變化而退回。
此外,各地對于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和執行情況可能有所不同。在一些地區,對于已經依法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并執行完畢的,會予以維持;而對于已經作出征收決定但尚未執行完畢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還,未征收部分則不再繼續征收。但具體情況仍需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總的來說,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各地實踐,已繳納的超生罰款通常無法退還。公民應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一、農村超生二胎要交多少社會撫養費?
農村超生二胎要交收入的20%社會撫養費,
計劃外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數額國家有規定的計算公式。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事人雙方住所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作為計征基數,結合當事人雙方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一)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數的百分之二十,合計征收三年半的社會撫養費;
(二)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數的百分之三十,合計征收七年的社會撫養費;
(三)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第三個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數的百分之四十,合計征收十四年的社會撫養費;
(四)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第四個以上子女的,按其孩次及相應的計征基數和比率征收累進的社會撫養費。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依子女數量按違法多生育子女的標準征收。流動人口違法生育應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有關超生罰款的最新政策的內容請閱讀下文。
二、超生罰款的最新政策
公民違反《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養子女的,均應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按違法生育者或者違法收養者的夫妻雙方實際總收入計算,其中:農村居民實際收入低于本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以本鄉 (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城市居民實際收入低于本縣(市、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縣(市、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具體征收標準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未達到規定的再生育年齡或生育間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論是在農村地區還是在城市地區,如果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都需要進行社會撫養費用的征收,只不過他具體征收的數額會進行相應的調整,比如說在農村的話,他是按照農村的人口收入水平作為基數,然后以它為標準,按照20%的比例進行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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