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訂金,不是定金,可以退。
不過,如有證據證明因你解除買賣協議確有產生損失,賣家可另行要求你賠償。
訂金實為預付款的性質,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項作為合同履行的誠意,不具有懲罰的性質,建議與賣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像你家這種情況即使是你母親代理簽字,所付訂金即 使不用你父親出 但是也是由你母親所出的,因為你母親不存在不負法律責任的條件 。
例如:精神疾病,年齡限制等 這些問題都不存在 。
所以這份合同是有效的。
正常情況下退還訂金的請求是有時間限制的,看具體的合同如何規定。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擔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條: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做好下面幾點要求購買二手房教的定金是能夠退還的:
1、雙方所簽協議中應當包含房屋的實際情況、房價、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買家收取定金的具體內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價、保留期限和各種情況下定金的協商處理方法的約定,并且一定要有蓋上中介公司的印章。
2、買家與中介公司簽好協議后在交付購二手房的定金前,買房者還應該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賣家委托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委托書協議書。
3、收到委托書后,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如果只有中介公司經辦人員的簽字不行,一定要有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4、定金也必須產權人,含產權共享人均要簽字,按照上述步驟交定金,下家與上家之間的定金合同便能確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5、買方在支付定金或者購房款時,一定要交付給房主本人,或者是有合法授權的代收款人,而且買方一定要留有相關書面證據。
無論是買房子還是買車子一般都是需要交納一定的定金,具體的交納數額可以根據商家的規定來進行辦理。關于“定金可以退嗎?”的問題,相信大家也有了具體的了解,所以在交納定金之前要具體的咨詢一下相關事宜吧。
如果是訂金,不是定金,可以退。
不過,如有證據證明因你解除買賣協議確有產生損失,賣家可另行要求你賠償。
訂金實為預付款的性質,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項作為合同履行的誠意,不具有懲罰的性質,建議與賣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像你家這種情況即使是你母親代理簽字,所付訂金即 使不用你父親出 但是也是由你母親所出的,因為你母親不存在不負法律責任的條件 。
例如:精神疾病,年齡限制等 這些問題都不存在 。
所以這份合同是有效的。
正常情況下退還訂金的請求是有時間限制的,看具體的合同如何規定。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擔保法》第六章第八十九條:
定金及其法律效力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做好下面幾點要求購買二手房教的定金是能夠退還的:
1、雙方所簽協議中應當包含房屋的實際情況、房價、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買家收取定金的具體內容,包括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價、保留期限和各種情況下定金的協商處理方法的約定,并且一定要有蓋上中介公司的印章。
2、買家與中介公司簽好協議后在交付購二手房的定金前,買房者還應該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賣家委托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委托書協議書。
3、收到委托書后,在交付定金時應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據,該收據如果只有中介公司經辦人員的簽字不行,一定要有加蓋中介公司的印章。
4、定金也必須產權人,含產權共享人均要簽字,按照上述步驟交定金,下家與上家之間的定金合同便能確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售房屋,下家便可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5、買方在支付定金或者購房款時,一定要交付給房主本人,或者是有合法授權的代收款人,而且買方一定要留有相關書面證據。
無論是買房子還是買車子一般都是需要交納一定的定金,具體的交納數額可以根據商家的規定來進行辦理。關于“定金可以退嗎?”的問題,相信大家也有了具體的了解,所以在交納定金之前要具體的咨詢一下相關事宜吧。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大網
1、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以退還。
2、“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家具銷售者(賣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3、如果無約定,家具銷售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 20% 。
4、而對“訂金”,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可視為“預付款”。“訂金”的效力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
5、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家具銷售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與家具銷售者協商解決并要求經營者退款。如果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
6、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2)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3)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擴展資料
法律定義
1、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
2、另外,根據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
3、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后,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4、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8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
5、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見,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從法律上來講,即使訂金給付方違約,收受方也應予以退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訂金
“定金”指為保證合同的履行,消費者預先向家具銷售者(賣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如果無約定,家具銷售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 20% 。
而對“訂金”,目前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一般可視為“預付款”。“訂金”的效力取決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如果沒有約定,“
訂金”的性質主要是預付款,家具銷售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與家具銷售者協商解決并要求經營者退款。如果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交付定金的協議是從合同,依約定應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而交付訂金的協議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約定應交付訂金而未交付的,即構成對主合同的違反。
二、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三、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擔保法》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擴展資料:
定金是以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在擔保法理論上, 根據定金擔保目的的不同, 可以將其區分為訂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和違約定金。
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
什么是違約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在擔保法理論上, 根據定金擔保目的的不同, 可以將其區分為訂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和違約定金。
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
違約定金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以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作為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解釋”進一步對“不履行”分不同情況作了不同規定:
一是明確規定違約定金處罰的條件不但要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還要有因該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結果,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沒有履行,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了損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沒有完全落空,這時,既要對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當事人進行定金處罰,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罰。
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適用定金罰則的規定。對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當事人一方受定金處罰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違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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