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債務擔保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問題很多,其中之一便是共同債務人和擔保人問題,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對于糾紛的解決乃至自身利益的維護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那么您知道共同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區別?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一、共同債務人與保證人區別共同債務人要承擔共同還款責任,而保證人是承擔擔保責任。在債務人無能力賠償的情況下,法院會依法強制執行保證人。共同債務人與保證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也是有區別的。對于共同債務人來說,債權人可以在2年之內向其主張還款,超過2年沒有主張,債權人則喪失勝訴權,而保證人一般都是在6個月內要承擔擔保責任。
二、債權人能否只起訴部分共同債務人債權人起訴部分共同債務人是可以的,可以指定部分共同債務人進行起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一十八條規定: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債權人能否放棄對連帶責任保證人中的一人的訴權,即能否僅僅起訴其他保證人? 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因此,可以看出,保證人之間并非必要、不可分之訴,債權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或若干保證人進行訴訟。 綜上所述,在同一借貸合同中,債權人面對多名債務人時,按照規定,債權人放棄部分共同債務人是可以的。這需要具備一定條件,包括債權人放棄債權的意思表達真實有效,債權人有處分債務的權利等。需要注意的時候,債權人要提前將放棄債權事宜通知給其他債務人。 三、共同債務人享有哪些權利(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后履行抗辯權。《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成立后,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能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單方中止履行合同義務。 (四)債權無效抗辯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將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擔保和共同還款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主要區別在于債務清償時的順序不一樣。共同借款人在債權債務義務上是同等的,共同還款人是第二還款來源,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在第一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債務時,銀行可直接向第二還款人追索債務。如果共同還款人也沒有能力清償能力了,在訴訟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擔保人的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有什么區別
通常情況下,在貸款的時候往往會涉及到多個不同的貸款主體。比如在申請房貸的時候,若是已婚人員申請房貸,常常會有丈夫或者妻子作為房貸的共同還款人。而在辦理抵押或擔保貸款時,在無法提供抵押的情況下,就可以由擔保人出面作為擔保來辦理貸款。那么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有什么區別呢?
1、 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最大的區別體現在需要承擔的責任上。
2、 通常情況下共同還款人是屬于第二債務人,當主貸人無法還款的時,銀行就會追索共同還款人進行還款。
3、 而擔保人是屬于第三債務人,是比共同還款人還要次一級的,只有在主貸人和共同還款人都無法還款時,銀行才會向擔保人追索。并且擔保人在進行還款之后,擔保人是享有對主貸人和共同還款人的債權的,擔保人就會成為該筆貸款的債權人。
以上就是關于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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