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民法學多選題答案
多項選擇題:rn1、甲、乙、丙三人共有一輛拖拉機,農閑時往往幾個月擱置不用。乙、丙均想將拖拉機賣掉。甲外出之時,乙、丙兩人就協商將拖拉機賣給了丁,賣得價款為甲留下一份,其他由乙、丙各自取走,甲回來后獲悉此事,認為乙、丙未經自己同意物權處分拖拉機,乙、丙認為應該少數服從多數。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乙、丙的行為侵犯了甲的所有權 B.乙、丙的行為侵犯了甲的優先購買權 C.如果丁取得拖拉機并非出于善意,則甲可以主張該買賣無效 D.如果丁是善意取得拖拉機的所有權,則乙、丙應當賠償甲的損失 rn2、下列關于肖像權的表述正確的是( )。 A.肖像權是身份權 B.肖像權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為內容 C.使用他人的肖像,只有在以營利為目的的情況下,才需要征得肖像權人的同意 D.肖像權的內容就是他人對肖像的使用 rn3、下列選項中,( )構成無因管理之債。 rnA.甲見乙一人干農活,主動幫助。后甲的手因為干活受傷,花去醫藥費500元,甲請求乙支付醫藥費 B.甲見乙扛著東西走路很辛苦,就在后幫甲推。乙不小心手一松勁撞傷甲,甲花去醫藥費200元請求乙支付醫藥費 C.甲在晚上突然放鞭炮,使鄰居驚嚇成病花去200元看病。鄰居請求他支付醫藥費 D.甲將乙丟失的羊牽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草料費200元 rn4、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在侵權之訴中,下列事由可以由被告用來進行抗辯的正當理由的是( )。 A.不可抗力 B.意外事件 C.受害人故意 D.正當防衛 rn5、下列物權屬于主物權的是()。A.地役權 B.地上權 C.抵押權 D.留置權5c
4d
2b
多選題.下列事實中,構成無因管理之債的事實是( )。
1.未受委托,雇人修繕出國旅游鄰居的危險房屋 rn2.受委托,照顧鄰居家的孩子 rn3.搶救溺水兒童 rn4.拾得他人丟失的耕牛并尋找失主12
無因管理之債的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無因管理之債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的管理或者服務的事實行為,該事實行為所產生的債務稱之為無因管理之債。民法通則第93條: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的,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無因管理之債的構成條件
一、客觀要件
第一、管理他人事務
所謂“事務”,是指為足以滿足人們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項。凡任何適于為債之客體的一切事項均屬之,但單純的不作為,則不包括在內。凡不適于為債之客體的事項則不適合為管理的事務,包括宗教、道德或習俗的事項、例如為他人祈禱,為他人薦言等;違法行為,例如為保護行竊之人,而藏匿贓物等;須經本人授權方可實施的行為,如公司股東投票等。
所謂他人的事務,是指無因管理的事務須是他人的事務,而非管理人的事物。他人的事務,包括客觀的他人事務和主觀的他人事務。客觀的他人事務,是指依事務的性質,當然屬于他人的事務,如為他人所負債務而為清償。主觀的他人事務是指事務在性質上與特定人無當然的結合關系,須依管理人的意思以決定是否屬于他人事務,或稱中性事務,例如購買物品系為他人利益之意思而為,則為他人事務
所謂管理他人事務是指實現他人事務的內容的行為,這種行為,不限于管理行為,如保存行為、改良行為、利用行為等,還可以是處分行為。
二、無法律上的義務
管理人依法定或約定義務而管理他人事務是有法律上義務管理他人事務,不成立無因管理。
第一、依法律直接規定對本人負有義務,不成立無因管理。私法上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監護人被監護人的財產,遺囑執行人對于遺產等均有法定的管理義務,不成立無因管理公法上如警察的救助行為,消防隊員的救火行為,為其公法上的義務不成立無因管理。
第二、依合同對本人負有義務,不成立無因管理例如因委托、雇傭、承攬等合同,管理人為本人管理事務乃基于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成立無因管理。
管理人雖負有法律上的義務,如超過其義務范圍而處理事務時,就其超過部分,仍屬于無義務,構成無因管理例如共有人中之一人,超過自己之負擔部分,為他共有人支付費用時,就超過其義務范圍之限度,為無因管理。
三、管理人是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而為他人管理事務,即有為他人謀利益的目的。
無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一、阻卻違法,即管理人的管理行為成為合法行為;
二、在本人和管理人之間產生債務關系,即無因管理之債。
無因管理是無因管理之債的發生根據,無因管理之債是無因管理的效力,其內容是管理人與本人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
管理別人的利益
沒有義務
有意思表示
無因管理之債的處理
比較書面的答案無因管理成立后,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間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就是無因管理之債。無因管理是無因管理之債的發生根據,無因管理之債是無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我從管理人和本人兩個角度說明無因管理的效力。
(一)管理人的義務
管理人的義務是指管理人著手管理事務后依法承擔的義務。無因管理的管理人原本無管理的義務,但是因無因管理的成立,管理人也就承擔了一定的義務。管理人的義務也就是本人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義務:
1、適當管理的義務
不違反本人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為適當管理是管理人的基本義務。所謂不違反本人的意思是指管理人的管理與本人的意思或者本人的真實利益不相悖。本人的意思包括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本人的意思與其根本利益不一致的,管理人應該依照其根本利益而管理。所謂有利于本人的方法是指管理人對事務管理的方法、手段、管理的結果有利于本人,而不損害本人的利益。管理方法是否有利于本人,應該以管理人管理事務當時的具體情況確定,而不能以管理人的主觀意識為標準。為了鼓勵無因管理行為,對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不能要求過高,應當要求管理人對所管理事務給予如同管理自己事務一樣的注意。我認為對于合理管理的確定應該在管理方法上有利于本人的意愿和利益,在當時情形下是較為可行有效為標準。
2、通知義務
管理人在開始管理后,應將開始管理的事實通知本人,但管理人的此項義務以能夠通知和有必要通知為限。如果管理人無法通知,則不負通知義務;本人已經知道管理事實的,管理人則沒有必要通知。管理人在開始管理的事實通知本人后,只要停止管理會使本人不利而繼續管理又可以避免本人利益受損失,就應當繼續管理;否則應當聽候本人的處理。管理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對因其不通知所造成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3、報告與結算義務
管理人于開始管理后應及時地將管理的有關情況報告給本人,尤其是管理過程中發生的財務支出情況,應列明清單,并應本人的要求予以說明。管理人的報告義務也應該以管理人能夠報告為限。管理關系終止時,管理人應向本人報告事務管理的始末,并將管理事務所取得的各種利益如取得的權利、物品、金錢等轉移于本人。
(二)本人的義務
本人應當承擔的義務也就是管理人的權利。本人的義務主要是償還管理人支出的費用,所以管理人的權利主要是得請求本人償付與管理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它包括以下義務:
1、償還必要費用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3條對無因管理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2條規定:“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因此,管理人有權請求本人償還必要的費用包括兩部分:一是管理人在管理事務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一是管理人在事務管理中受到的實際損失。管理人在管理中直接支出的費用只有為管理所必要的,管理人才有權要求償還。管理人所支出的費用是否為必要應以管理活動當時的客觀情況而定。如果當初該項費用的支出是必要的,即使其后看來是不必要的也應為必要費用;如果當時的該項費用的支出是不必要的,即使其后為必要的,一般也不應視為必要的費用。
2、補償損失
管理人為管理事務而受到損害時,本人應當給予補償。此項損害的發生應當與管理事務的行為有因果關系,并且應當以實際損失為限。管理人在管理中受到的實際損失并不是應該由本人全部償付。除了管理人處于急迫危險狀態以外,管理人對該項損失的造成有過錯時,應當適當減輕本人的責任,如果管理人對損失的發生沒有過錯,而該損害又大于本人因管理所受的利益,則應遵從公平原則出發,由雙方分擔責任。
3、清償必要債務
管理人除了享有必要費用償還請求權外,還享有負債清償請求權。即管理人在事務管理中以自己的名義為管理事務負擔債務時,有權要求本人直接向債權人清償。本人應當負責清償的債務也僅以事務管理所必要者為限。對于管理人所設立的不必要的債務,本人不應當承擔,而應該由管理人自己負責清償。
四、賠償責任
在本人義務中列出了本人的義務,即本人的賠償責任。若管理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其義務,對本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本人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管理人的主觀上的過錯(故意或過失)為要件,但是為免除本人生命、身體或者財產上的急迫危險時,對本人造成的傷害,管理人除非具有惡意或者重大過失時,才承擔賠償責任。
管理人在管理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過失侵害本人其他合法權益的,應對本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這種損害賠償責任在性質上是侵權責任。管理人的侵權行為發生在管理行為過程中,與管理行為相關聯,其侵害的對象是無因管理利益以外的本人的其他合法權益。管理人
的管理承擔不利于本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通常也構成侵權行為。本人可以選擇對管理人依據無因管理主張管理利益返還,也可以對管理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本人選擇對管理人主張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時,管理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多選題:1. 下列行為中,哪些構成無因管理?
多選題(共 20 道試題,共 40 分。)V 1. 下列行為中,哪些構成無因管理?rnA. 甲錯把他人的牛當成自家的而飼養rnB. 乙見鄰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備的滅火器救火rnC. 丙(15歲)租車將在體育課上昏倒的同學送往醫院救治rnD. 丁見門前馬路下水道井蓋被盜致路人跌傷,遂自購一井蓋鋪上rn 滿分:2 分rn2. 民事責任具有()特征rnA. 強制性rnB. 處罰性rnC. 財產性rnD. 補償性rn 滿分:2 分rn3. 債在()情況下消滅。rnA. 權利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rnB. 債務的解除rnC. 標的物的提存rnD. 債務的抵銷rn 滿分:2 分rn4. 下列各項中,可以設定質押的有()。rnA. 房屋rnB. 匯票rnC. 商標專用權rnD. 股份rn 滿分:2 分rn5. 下列關于名稱權的說法中對的是()。rnA. 名稱權是以名稱利益為客體的民事權利rnB. 名稱權是民事主體之所以成立的基本要件之一,也是其作為民事主體的基本權利之一rnC. 名稱權人對其名稱享有獨占的使用權,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rnD. 名稱權人對名稱享有專有權,任何重名為法律所禁止rn 滿分:2 分rn6. 一方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可能是因為對方有()的情形。rnA.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rnB. 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rnC. 喪失商業信譽rnD. 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rn 滿分:2 分rn7.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下列形式()。rnA. 書面rnB. 口頭形式rnC. 數據電文形式rnD. 傳真形式rn 滿分:2 分rn8.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區別有()。rnA. 危險來源不同,正當防衛的危險來源于人的行為,緊急避險的危險來源于自然力rnB. 實施的條件不同,緊急避險要求以危險正在發生為前提,而正當防衛的措施的實施可以是在危險已經發生后rnC. 措施針對的對象不同,正當防衛的措施針對的是侵權行為人,緊急避險措施往往會造成第三人利益的損害rnD. 行為所不得超過的必要限度的具體含義不同,正當防衛以能阻止加害行為為限度,緊急避險以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利益小于被保全的利益為限度rn 滿分:2 分rn9. ()中債務人或債權人肯定為2人以上的多數人rnA. 按份之債rnB. 連帶之債rnC. 多數人之債rnD. 簡單之債rn 滿分:2 分rn10. 違反合同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方式包括()。rnA. 繼續履行rnB. 采取補救措施rnC. 損害賠償、支付違約金rnD. 修理、重做、更換DAAABDA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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