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家庭暴力的發生不僅僅傷害的親人間的親情,更重要的是它已經觸犯了我們的社會道德底線或法律,是破壞和諧社會的毒瘤,是我們要堅決摒棄的!家暴的離婚程序是怎樣的,遭遇家庭暴力時如何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家暴離婚要做哪些準備呢?請看 小編詳細介紹。
一、家暴離婚程序
家庭暴力離婚程序是怎樣的因家庭暴力想離婚首先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無過錯方可以收集家暴的證據包括醫院的病歷、報警記錄,還有以前發生家暴的相應證據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戀愛被分手?情路坎坷?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向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家暴離婚要做哪些準備
遭遇家暴,為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處于有利的地位,爭取到更多的權益,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準備:
1、一旦出現婚姻麻煩并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要提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咨詢,這些咨詢可能包括雙方婚姻狀況或財產情況和債務情況或子女情況,律師的咨詢會對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并給予一個便于后事人的后期操作的總括性的指導意見。
2、盡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件、財產憑證等。通常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未發生矛盾時一般對此毫無戒備,但請您以防萬一早作準備。因為大多數婚姻案件中弱勢一方在這方面從未留心。上述資料包括:結婚證、購房協議或房產證、車輛買賣合同、發票、存折存單、借條、股票帳戶、貴重財產發票……上述憑證即使拿不到原件也應當保存復印件留做底案,帳戶號均要詳細作記錄。
3、個人財產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對方拿走,婚姻案件中經常發生一方當事人的工資卡,甚至是自己父母贈與的有價值財產被另一方奪走的情況。
4、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針對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并就醫,造成了證據的滅失。建議當事人在證據取得方面,在律師的指導下盡早著手準備。
5、保持冷靜,抓住有利的時機進行離婚的調解工作,通過親友的介入或律師進行調解,有時也能促成雙方和氣的解除婚姻關系。避免夫妻雙方耗時耗財和造成傷害,以及離婚以后雙方關系僵化,為維護社會生活的良好秩序也起到了一定作用。
6、一旦條件成熟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書寫民事起訴書、授權委托書,準備結婚證和身份證,大宗財產憑證及訴訟費,同時要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當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請求人民法院主動調查搜集證據的,還應當準備“調查申請書”,另外所有的相關證據材料都應當全部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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